关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备案科研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实验能力培养,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及培养过程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级科研平台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经研究决定,所有进入科研平台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至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本通知所指科研平台是指学校(含各附属医院)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类科研机构,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及院级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6级未提交科研平台备案申请表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提交附件1(纸质版)至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二、2015级已提交科研平台备案申请表需变更实验/科研地点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提交附件2(纸质版)至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三、院系汇总附件3,于11月6日前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刘尚静老师,研究生院将随时检查研究生在平台的实验/科研情况。

四、需外出做课题的研究生请提交外出做课题申请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吴婧老师,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如未及时办理者,视为在学校科研平台进行实验/科研。

特此通知!

附件(含如下3个子附件):关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备案科研平台的.doc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备案表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平台变更申请表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实验平台(室)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