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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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暨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完成的任务

(一)课程学习

每门课程成绩70分为合格。

1.博士研究生:须修满8学分。

2.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硕士须修满20学分;

(2)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须修满11学分,其他类型专业学位硕士修满培养方案要求学分;

(3)“5+3”本硕连读生须修满1学分。

(二)教学实践、临床实践(学术学位)

1.校本部研究生:带一个小班,一学期。

2. 临床学科研究生:教学与临床实践共计不少于半年。

(三)开题报告

博士生须在第二学期末,硕士生须在第三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

(四)中期检查/考核

须在第四学期末完成,提前攻博的研究生须在第三学期申请前完成中期考核。

(五)学术活动情况

须完成4个学分。参见《关于研究生讲座学分管理的暂行规定》。

(六)申请科研课题

博士生须申请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博士生应是负责人或第一主研,否则由导师证明标书由该学生撰写)。

(七)发表学术论文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修订版)》要求,有关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4月10日发表符合授位标准的学术论文后方可参加答辩。

各院系制定关于本院系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申请答辩的具体要求。

(八)论文预答辩和自评

须在答辩前1个月完成,硕士生专家组由3-5名副教授组成,博士生专家组由5-7名教授组成,可聘请校内专家。博士生、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及参加盲评的硕士生在答辩前须自评论文,自评表与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书一并送评阅专家。

二、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

(一)研究生提交申请

1.纸质申请

3月7日前(下半年9月1日前),拟申请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填写相应申请表格,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院系,院系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存档。

2016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外,统招博士、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往届统招研究生均须提交纸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在职博士和学术学位在职硕士还须提供完成课题所在科研平台出入原始记录证明材料(导师、平台负责人签字确认)。

2016级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延迟答辩,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延迟答辩申请表”。

2.网上申请

3月31日前(下半年9月30日前),经院系初审同意答辩的所有研究生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答辩。此外学术学位在职硕士人员还须在“全国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答辩。

(二)院系审核答辩申请

答辩资格审查由各培养单位完成后报研究生院备案。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须严格审核,如因院系审核合格并同意研究生完成答辩,后经研究生院审核不符合授位条件的,该研究生答辩作废。

1.纸质申请审核

院系严格审核研究生申请答辩材料,汇总符合条件的答辩人员信息,并于3月10日前(下半年9月10日前)将主管院长/处长签字、盖章后的“重庆医科大学申请答辩研究生汇总表”(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申请延迟答辩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

2.网上申请审核

3月31日前(下半年9月30日前),院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答辩审核。

(三)答辩前资格再审

相关研究生须在学位论文评阅合格后,进行答辩前资格再审。

1.统招硕士生(含“5+3”本硕连读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资格审查由各院系完成。

院系根据今年毕业硕士生人数于3月下旬(下半年9月下旬)到研究生院统一领取表决票和答辩(评阅)委员聘书。研究生须于答辩前两周将培养手册、答辩手册交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表决票和聘书。

(1)统招硕士生:培养手册、答辩手册;

(2)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手册、答辩手册、单位推荐意见表。

2.统招博士生、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的答辩资格审查由院系初审后研究生院完成。研究生的以下材料须于答辩前两周经院系初审后,以院系为单位分批次交研究生院审查:

(1)统招博士生:培养手册、答辩手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标书复印件;

(2)在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培养手册、训练手册、答辩手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标书复印件、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书(2份);

审查合格后领取表决票和聘书,答辩手册留研究生院,待院长和主管校长签字后(约1周)领取。

(四)提交、制作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打印制作应规范统一,研究生必须在各院系指定论文制作机构提交并制作论文,院系研究生管理处负责检查并确认学位论文制作的规范性,否则将取消答辩资格,自行制作论文并答辩的研究生后果自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重复率检测,查重开始时间为3月15日/下半年9月15日至论文定稿。通过院系答辩资格初审的研究生参照学校提供的学位论文书写模板撰写学位论文,于4月20日前(盲评须4月10日前)/下半年为9月20日前(盲评须9月15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院系,各院系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原则上博士学位论文不少于60页,博士学位论文和超过80页的硕士学位论文须双面打印。请参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要求及流程的通知》(附件3

)凡出现以下情况的研究生,均不得同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授予学位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不端、生活作风等方面有严重问题;

2.未完成培养计划;

3.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成绩不合格;

4.有学位课程缺考或经补考仍不及格;

5.科研记录检查评定为不合格;

6. 学位论文复制率检测不合格;

7.学位论文外送盲审结果不合格;

8.未达到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其他要求。

三、临床能力考核、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一)临床能力考核

1.进入“双轨合一”培养模式的2016级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重庆市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相关要求,参加结业考试。

2.其他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临床能力考核,具体考核方式由各临床学院统一组织。

(二)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评阅人、答辩委员等要求如下:

研究生类别

评阅人

答辩委员

备注

博士

3位为校外盲评专家,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双盲评阅;另外5或7位评阅人可与答辩委员相同。

由5或7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1)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外校博士生导师担任。

(2)1/3以上为重庆医科大学以外单位专家,2/3以上为博士生导师;

(3)原则上同一单位不能同时聘请2位专家。

答辩专家亦参加论文评阅,并当场写出评阅意见。不需送评阅人聘书、不需给评阅费用。

学术学位

硕士

由2-3位副教授或以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1)重庆医科大学以外单位专家至少1人;

(2)评阅人至少应为硕士生导师;

(3)被抽双盲评阅的硕士生不需另送评阅人。

由3或5位副教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1)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外校专家担任,至少应为硕士生导师;

(2)1/3以上为重庆医科大学以外单位专家,成员至少应是硕士生导师;

(3)原则上同一单位不能同时聘请2位专家。

答辩委员和评阅人可重叠1人。

专业学位

硕士

由3或5位副教授或以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需同时填写论文评阅书,不需另请论文评阅人。

不需送评阅人聘书、不需给评阅费用。

注:“同一单位”定义:校本部及各临床学院均算不同的单位。

四、授予学位对发表文章的要求

(一)发表文章的要求

发表文章的要求详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及《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修订版)》。

(二)提交文章标准

1.研究生务必于各院系召开学术/教授委员会之前(上半年为5月20日/下半年为10月20日左右),将发表的符合授位标准的文章等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计入统计数的文章必须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者在硕士生期间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计入其博士生学习阶段的文章发表数。所有用于申请学位的文章,研究生导师应仔细审查后于文章首页书写“文章数据真实可靠,且与实验记录、学位论文相关,文章不是通过第三方公司撰写、修改和投递”并签字认可。院系审核后须注明文章收录杂志情况,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对于以非独立第一作者的文章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院系须成立专门的专家组严格审核其实验记录、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是否有相关性,研究生是否有实质性贡献,并出具意见。院系学术/教授委员会须专门审核非独立第一作者的文章,并作出单独说明。

五、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2019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申报条件为发表1篇IF≥3.0分的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学术论著,自然科学类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申报条件为发表1篇IF≥1.0分的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学术论著,社会科学类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申报条件为发表3篇中文核心库学术论著或1篇CSSCI收录的学术论著。原则上申请人应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由院系学术/教授委员会审议并推荐,上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评选比例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当年毕业答辩博士生总数的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当年毕业答辩硕士生总数的10%。

相关申报材料须于5月20日前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具体表格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附件4

六、学位论文保密申请

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研究生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附件5上报院系,院系签字盖章后于5月31日前(下半年为11月30日前)将“重庆医科大学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研究生汇总表”(附件6交研究生院,保密期限为一年。

七、档案材料整理和移交

研究生须在答辩完毕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于5月20日(下半年为11月15日前)前提交导师、院系审核,同时提交纸质档案材料。院系于5月31日前(下半年为11月25日前)将院系学术/教授委员会报告及档案材料报研究生院。须提交的档案材料明细及整理具体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业务档案材料整理规范》(附件7

八、时间安排及任务分工

时间

研究生

导师

院系

3月8日前

1、各院系统计2019届毕业人数,由研究生院领取答辩手册并发给研究生(含在职申请学位人员);

2、各院系组织举办2019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培训会,并将时间和地点报研究生院。

3月10日前

(下半年9月10日前)

3月7日前(下半年9月1日前),各类研究生填写相应的答辩申请表格,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院系。

答辩、延迟答辩申请表格审核

3月10日前将《重庆医科大学答辩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

3月31日前

参加专业、专业外语考试

组织完成专业、专业外语考试,每年只组织一次。

3月31日前

(下半年9月30日前)

所有研究生完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答辩。(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人员须同时完成同等学历平台答辩申请)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答辩审核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答辩审核,督促未完成申请研究生及导师及时完成

4月10日前

(下半年9月15日前)

盲评研究生(统招博士、在职博士、盲评硕士)提交学位论文,逾期不再受理。盲评结果返回需40-50天,请尽量提前提交。盲评结果未返回答辩者,后果自负。

指导并督促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

做好研究生院与研究生之间关于学位论文评审相关事项的衔接

4月20日前

(下半年9月20日前)

非盲评研究生(统招硕士、在职硕士)提交学位论文

5月20日前

(下半年11月15日前)

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15日前):

(1)完成答辩;

(2)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3)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学位授予信息表,核对签字后提交至院系;

(4)档案材料整理完善并提交至院系。

(5)发表文章提交至院系。

学位授予信息表、发表文章单独提交,不放在档案里。

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15日前):

(1)完成信息管理系统答辩结果审核;

(2)发表文章审核,并签字认可。

5月31日前(下半年11月25日前):

(1)完成信息管理系统答辩结果审核;

(2)审核答辩材料,召开学术/教授委员会;

(3)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上报授位材料至研究生院。

6月30日前

(下半年12月31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九、学制到期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时限相关事宜

根据学校规定,2012级在职硕士、2013级统招博士、2014级在职博士、2015级统招硕士的学制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若在有效期内未完成学业则被清退。部分研究生因特殊原因导致学制超期即将被清退,但仍坚持其研究生阶段的科研工作,希望申请延长学习时限以便完成学业,具体要求及流程参照《关于对学制超期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规范管理的通知》(附件8申请延长学习时限的研究生须在2019年4月1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办理。

、注意事项

(一)本文涉及的相关规定和表格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学位相关”板块)下载。

(二)2019届研究生学位授予全流程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没有按时于系统提交均不受理,包括答辩申请、授位信息核对和打印、答辩结果录入、学术/教授委员会讨论结果录入,研究生导师、院系应及时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三)请各院系务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好2019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一律不再受理。请各院系及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以免影响学位授予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申请答辩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2. 重庆医科大学申请延迟答辩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3.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要求及流程的通知

附件4. 重庆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附件6. 重庆医科大学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7. 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业务档案材料整理规范

附件8.关于对学制超期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规范管理的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