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重庆医科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

 

各院系、2015级研究生:

为了更好地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重庆市教委渝教办函〔2018〕57号文件《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和《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不含5+3转段)

二、评选条件

1.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严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在校期间表现突出,曾被评为校、系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

3.科研作风严谨,科研成绩突出。硕士生至少有两篇论著在CSCD核心库公开发表或一篇SCI;博士生至少一篇影响因子3以上的SCI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6分以上的SCI论著;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发表2篇以上中文核心论著或一篇CSSCI论著。(注:所有论著的知识产权必须为重庆医科大学所有);

4.临床工作表现突出,医德医风良好。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热心社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规范填写推荐审批表(样表附后,且只能用该样表的格式打印),3月26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所有佐证材料;

2.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3月30日18:00前将推荐审批表、学生的获奖证书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材料汇总表等材料(其中,推荐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材料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学生的获奖证书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纸质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刘小平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804580670@qq.com

3.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各院系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按照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择优推荐。

四、评选比例

 院系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10%的比例推荐上报2018年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名额不足1人者可按1人推荐。(具体分配见附件2)

五、其他问题说明

1.各院系在上报研究生院前须公示3天。

2.文章佐证材料要求:每篇SCI论著均须提供全文复印件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证明;中文论著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或清样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以上材料院系须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并在复印件首页上盖公章,并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符合。”非SCI收录期刊的国内外英文文章不予认可。  

3.科研成果、奖励证明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5日。

4.联系人:刘小平   联系电话:68485268

附件: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zip

附件1:2015级研究生“创先争优”活动获系级及以上优秀人员名单

附件2:各院系推荐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情况表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汇总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