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重医大文【2014】348号)精神,以及《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5月17日至6月11日,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各院系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审核和5日公示后,经研究生院复审,现将评定结果(附件1)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6月17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研究生院反映。
研究生院电话:68485268/68485368
联系人:陈锴,王纳仕
附件1: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rar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