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档案整理及寄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全体2023届毕业研究生:

   窗体顶端

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寄送工作是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环节,2023届毕业研究生档案邮寄工作预计将于6月下旬开展。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寄往各单位,现将档案整理及邮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档案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2023届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表格电子版已上传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并打印盖章(须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各培养单位统一将填好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收齐,并按学号排序,于6月10日前交研究生院统一盖章。

研究生党员发展的有关材料,请各培养单位以院系为单位整理密封好,封面注明学生姓名和学号,并加盖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后于6月15日前对接研究生院邓成廷进行归档。

二、档案邮寄地址填写及核对

档案邮寄地址通过“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系统”填写,请2023届毕业生通过系统在“个人中心— 求职信息维护—档案信息”处如实填写。填写要求: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单位地址、档案转寄单位联系人、档案转递联系电话字段务必完整、准确。

档案邮寄地址核对:研究生院6月26前将从系统导出档案寄送地址信息发各培养单位核对,并按各培养单位校对后的地址进行最终寄送。

三、档案邮寄及查询

研究生院将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档案,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完成3个工作日后,研究生院将档案转递去向在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的最新动态进行公布,供查询服务。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