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加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追加下达2023—2024学年市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2023〕—831精神,追加我校2023-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6人。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重医大文〔2014〕348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在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超出基本学制年限三年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已获得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评。

二、 评审程序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补报1-2名博士研究生参评,经院系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各院系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并上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

三、 材料上报

各院系于20231211日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邓老师,(电子版发送至:578561448@qq.com,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一致,纸质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 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附件: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表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23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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