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9年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9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191 号)的精神,我校即将启动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请各院系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课题申请者应在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有机结合。

2.获得 2018 年研究立项课题的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以及获得2017 年研究立项课题的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者不得以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 2019 年研究课题的申请和立项。

3.课题重点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和护理四大类别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倾斜,并按《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和《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 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我校将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择优推选16项至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未推选的项目可参与2019市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二、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 材料格式:《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申请书》word版本一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学校全名+指南相应编号类别+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如重庆医科大学 YX2019-01-01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 张××”)。

2. 以院系为单位申报:请申报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由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申报,凡未经学校审核发至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材料,学校一律不予认可。

3. 截止时间:422日上午10前,院系向研究生院报送。

4. 5月,课题申请者按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网上填报有关信息,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婧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

1.《关于开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9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191 号)

2.2019年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指南

3.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申请书模版

4.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20176月修订)

5.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 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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