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学生处、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生工作办公室、2014级本硕连读七年制学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推进本硕连读七年制(以下简称七年制)培养向临床医学“5+3”培养模式转变,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2号)文件要求,七年制学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均需占用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纳入推免工作程序。现将2014级本硕连读七年制学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七年制学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政策宣讲会
2018年10月9日下午15:00在袁家岗校区电影院召开七年制学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政策宣讲会。全体拟于2019年转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七年制学生必须参加。
二、七年制学生线下申请重庆医科大学志愿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上午12点。
(二)填报志愿要求
1.七年制学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cqmu.edu.cn/)或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自行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14级本硕连读七年制学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填报后交至第一志愿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各院系收表时间由院系规定并对外公布。
七年制学生选择“5+2”培养模式须同时提交《重庆医科大学2014级本硕连读七年制学生申请进入“5+2”培养模式申请表》。
2.填报志愿必须遵循《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医学长学制)》对外公布的医学长学制招生院系、专业学位领域、报考条件等要求。
3.本科院系为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以及儿科学院的学生不能跨院系申请(申请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科学除外)。
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七年制学生仅限申请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妇产科学。
5.七年制学生在院系复试时按院系公布的招收七年制学生导师名单选择导师。
三、院系复试
(一)时间安排
10月10日至10月12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各院系规定并对外公布。
(二)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思考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信记录;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七年制学生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复试总成绩=本科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科成绩由学校统一提供。
(三)复试组织
七年制复试工作在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申请到本院系的七年制学生志愿,按第一志愿专业由科室统一组织学生面试,面试要求与统招硕士生相同。各科室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医学长学制)》公布的医学长学制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人选,申请人数较多的科室可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第一轮复试结束后,未录取的七年制学生由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第二轮复试,直至最终录取。
(四)七年制学生招生指标及导师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七年制学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须完全纳入统招硕士生招生计划。
招生指标已在《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医学长学制)》中对外公布。
七年制学生招生导师名单由各院系制定,在10月9日填报志愿前对七年制学生公布。
四、七年制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申请及拟录取程序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七年制学生立即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拟录取七年制学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的主要操作程序有:
1.注册个人信息。
2.按实际录取情况填写申请志愿。(最迟完成时间:10月15日17点前)
3.接收复试通知。(最迟完成时间:10月16日17点前)
4.接收待录取通知。(最迟完成时间:10月17日17点前)
特别提醒:拟录取的七年制学生须严格按工作时间安排在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上述全部程序,如因未能按时完成导致不能成功转入研究生阶段,责任自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五、院系提交材料
各院系管理部门须于10月12日下午17点前将本院系接收的全部七年制学生《申请表》原件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将《2019年各院系接收七年制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三)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提交。
六、其他说明
(一)七年制复试工作要求与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同,须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纪委须全程参与、监督。
(二)关于七年制学生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后续工作安排、领取通知书、入学报到、临床轮转、课程学习等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三.xls
5+2培养模式申请表.doc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