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批准2018年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20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拔尖人才培育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18年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对象及组织
时间:2018年 4 月 30 日前
对象:2018年立项的30个项目(见立项通知)
组织:拔尖人才项目中期考核由各院系组织,可与研究生中期考核合并开展。专家小组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
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及导师
1.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2018年项目中期考核报告》(附件1),导师审核《项目中期考核报告》并填写导师意见。
2. 准备8分钟汇报PPT。汇报提纲参照中期考核报告的五部分内容(工作进展及下一步计划、导师指导情况、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拟解决措施),结合附件评分指标体系进行准备。PPT要求对照《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任务书》,逐条逐项列表汇报进展情况(完成的百分比)。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1. 组织“文献综述学术报告”
在项目中期考核前,院系须组织项目负责人完成一次“文献综述学术报告”,留存相关支撑材料(签到表、记录、照片等)备查。
2. 做好专家组中期考核准备
(1)考核前3天将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督查。
(2)提前收集项目负责人的《中期考核报告》和PPT,院系组织“文献综述学术报告”的支撑材料(签到表、记录、照片等)供专家评分参考。
(3)提前准备专家评审相关材料:《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中期考核评分指标体系》(附件2)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中期考核评分表》(附件3)。
3.召开项目中期考核会
(1)院系分管领导主持专家预备会:介绍专家和本项目的院系管理及导师指导情况,组织专家学习项目中期考核的标准和流程,把握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类(专家评分平均分80分及以上为“通过”;低于80分为“未通过”)】。
(2)项目负责人按顺序依次汇报8分钟,专家提问与项目研究生答辩3~5分钟,导师须全程参加并接受专家质询。
(3)专家根据申请者的汇报、答辩情况,结合中期考核报告,参照评分指标体系,在评分表上对“研究计划执行情况(70分)、PPT汇报及答辩情况(20分)、院系管理及导师指导情况(10分)”分别评定中期考核结果,并填写“综合评审意见”。
(4)在评审结束后,为达到人才培育和督促改进的目的,院系分管领导应主持召开“中期考核总结反馈会”:专家针对研究生的《项目中期考核报告》及汇报答辩情况、院系与导师的培育工作等进行集中点评和指导,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希望;研究生、导师与院系管理人员针对项目管理,交流研讨“下一步改进措施”。
(5)院系管理人员做好中期考核人员签到、会议记录及照片留存等工作备查。
4.汇总并提交中期考核结果
院系汇总项目中期考核结果,总结拔尖人才培育经验、改进意见及建议,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2018年项目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拔尖人才培育项目是“鼓励研究生攀登科学高峰,向高水平科研成果发起冲击”的重要专项计划,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拔尖人才项目培育计划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精心组织项目中期考核并严格把关,为培育高水平科研人才做出实绩。
联系人:刘尚静 电话:68485368
附件(含通知及如下4个附件):关于对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2018年项目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2019.1.17发.rar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2018年项目中期考核报告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中期考核评分指标体系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中期考核评分表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2018年项目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