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次数:

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319号)(见附件),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19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9年 4 月 30 

二、考核对象

1.2017级所有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留学生

2. 部分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考核的 2016及之前的研究生

注:在职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从2018年及之后办理进入课题的开始,须参加开题报告评议、中期考核环节。

三、考核内容

1. 思想品德、科学作风考核

2. 课程考试成绩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

3.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研究进展报告)

四、考核要求

1. 同质化考核

同层次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留学生按“同质化”要求加强培养管理。

2. 分类考核

1)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和《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分别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考核。

2)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非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院系统一组织;临床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由科室或教研室统一组织,院系进行监督、指导。

3校本部除基础医学院外,博士研究生统一由生命科学研究院组织

五、注意事项及材料报送

1.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中“考核程序、考核标准、组织管理”等相关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不能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于考核前一周报研究生院

2.院系须督促研究生及时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中“课题中期检查情况表”和“中期考核表”并完善相关签字程序,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应信息,并完成导师及院系审核。

3.院系2019430日之前完成考核考核完成后一周内报送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附件1-4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4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刘尚静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2019.3.12.rar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 3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