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12年修订)》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 4 月 30 日前
二、考核对象
1.2016 级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2017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及校本部各院系专业学位研究生。
2.部分未参加中期考核的 2015 级研究生。
三、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科学作风考核;
2.课程考试成绩复核;
3.课题研究进展报告(研究生以PPT形式向专家组进行汇报)。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1.各院系组织导师、教研室(导师组)对上述“考核内容”的第1、2项进行考核和确认;
2.院系按《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进展)评分表》(附件1),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组织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3-5人对“考核内容”的第3项进行统一的答辩考核(校本部除基础医学院外,博士生统一由生命科学研究院组织中期考核);
3.院系应督促和指导导师、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参加学术活动、科研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考核前一周填写《研究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附件2)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不能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各单位在考核前应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于考核前一周报研究生院,日程安排一经上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改动,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抽查。
2.各院系须督促研究生及时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中“课题中期检查情况表”和“中期考核表”并完善相关签字程序,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应信息,并完成导师及院系审核。
3.各院系须严格按通知要求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并在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送“中期考核报告及考核结果处理情况简表”(附件3)纸质、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尚静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zip
1. 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进展)评分表
2.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延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申请表
3.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及考核结果处理情况简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 3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