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

 

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12年修订)》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 4 月 30 

二、考核对象

1.2016 级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2017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及校本部各院系专业学位研究生。

2.部分未参加中期考核的 2015 级研究生

三、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科学作风考核

2.课程考试成绩复核

3.课题研究进展报告(研究生以PPT形式向专家组进行汇报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1.各院系组织导师、教研室(导师组)上述考核内容的第12项进行考核和确认

2.院系按《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进展)评分表》(附件1),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组织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3-5人考核内容的第3项进行统一的答辩考核(校本部除基础医学院外,博士生统一由生命科学研究院组织中期考核)

3.院系应督促和指导导师、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对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参加学术活动、科研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考核前一周填写《研究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附件2)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相关要求

1.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不能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各单位在考核前应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于考核前一周报研究生院,日程安排一经上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改动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抽查

2.院系须督促研究生及时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中“课题中期检查情况表”和“中期考核表”并完善相关签字程序,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应信息,并完成导师及院系审核。

3.院系须严格按通知要求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并在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送中期考核报告及考核结果处理情况简表”(附件3)纸质、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尚静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zip

1. 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进展)评分表

2.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延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申请表

3.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及考核结果处理情况简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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