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有关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批准2017年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重医大文[2017]326号)的相关规定,学校要求项目负责人在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前,须分别完成一次“文献综述学术报告”和一次“课题研究经验分享交流”,留存相关支撑材料(PPT或报告等)分别作为每年4月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必备条件;院系留存2次活动相关资料(签到表、记录、照片等)备查。
希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导师认真履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任务书》中所承诺的事项,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拔尖人才的指导和培育工作,及时组织并合理安排2次学术交流报告,在院系层面或科研平台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各院系须于活动前3天将时间、地点告知研究生院刘尚静老师,研究生院将进行抽查和督促。
学校将邀请校外专家于2018年4月对2017年立项的28个项目组织中期检查汇报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院系组织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汇报PPT。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2017年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于2018年3月3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刘尚静老师。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2017年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关于对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2017年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rar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