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结合人才培养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公派留学平台和途径,认真开展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面向学科需要,有利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培养单位为主体,依靠培养单位、学科及导师多方面力量,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程序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
二、国家公派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家公派类别和计划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入学时间一般为2018年9月。推荐名额不限。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入学时间一般为2018年9月。
四、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学习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候选人一般应来自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国家重点学科的优先。候选人不包括委托培养和定向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曾享受或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正在境外学习和工作的人员、以及外方全额奖学金获得者。
3.候选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突出成果,硕博连读和获得优博论文资助、国家奖学金者优先推选。
4.候选人导师应有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与国外一流研究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
5.外语水平达到“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基本要求。
6.身心健康。
五、工作程序
1.2018年3月1日前,留学准备。
登陆国家留学生基金委“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查询了解“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对外联系并获得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2.2018年3月1日—3月7日,申请人提交材料,院系审核推荐。
申请人提交《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5)和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见附件3)至院系。院系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等进行审核并排序汇总,将《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排序汇总表》(见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6)提交研究生院。
3.2018年3月8日—3月14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并确定推荐名单。
4. 2018年3月15日—3月19日,公布推荐名单,完善上报材料。
5. 2018年3月20日—4月5日,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人完善网上填报申请程序: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网上报名填表说明(详见留学基金委主页“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41)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附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等)。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硕士生项目。受理单位:重庆市教委国际处。
6. 2018年4月6日:学校提交上报材料。
7. 2018年4月—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六、提交材料要求
1.《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表》,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2.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纸质两份;
3.《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排序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4.《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提醒:申请人要严格按照“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准备相关材料。材料要按顺序用长尾夹夹在一起,不装订。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人: 吴婧
联系电话:023-68485368
邮箱地址:wujing@cqmu.edu.cn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关于选派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通知(含如下子附件).rar
附件1: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2: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排序汇总表
附件5:单位推荐意见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