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附件1)的精神,学校将对2017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验收。请各院系通知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填写结题报告,并汇总相关材料,于58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

一、项目验收要求

1.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2.0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3.0分的学术论著。

2. 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自然科学类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社会科学类须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验收不合格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采取停止项目经费开支,对未用完的经费予以追回,并取消其指导教师的研究生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对项目完成质量优秀的项目负责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奖励。

二、材料提交

1.《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纸质版2份(单面打印)、电子版;

2.2017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4)

纸质版1份、电子版;

3. 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发表文章全文和收录证明复印件,首页导师签字“与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相关,数据真实,文章不是通过第三方公司撰写、修改和投递”)。

联系人:刘尚静

联系电话:68485368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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