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浏览次数:

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办法》(重医大文[2018]318号),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19年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开题报告评议工作及材料报送。

二、对象

1.2018级所有在校研究生(含所有2019年办理进入课题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

2. 其他须参加开题报告评议的研究生。

三、工作要求

1.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从2017级开始,学校要求所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必须参加开题评议环节,请务必尽早通知研究生做好开题准备。按照文件要求,临床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评议可由科室或教研室统一组织;非临床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评议可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进行。

2. 各培养单位在开题评议前应按照通知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于考核前一周报研究生院。

3. 各培养单位在考核完成后一周内将以下材料纸质、电子版报研究生院:

(1)《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1-5),“具体结果”仅报送“暂缓通过”和“未通过”名单。

(2)《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2-5),“具体结果”仅报送“暂缓通过”和“未通过”名单。

4.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办法》和本通知规定时间完成此项工作,并督促研究生及时填写培养手册中“开题报告和课题研究计划表”,及时完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内容,以免影响后续评优评奖工作。

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2018.5.28 发).rar

(联系人:吴婧、刘尚静 联系电话:68485368)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