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备案科研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提高学术诚信建设及培养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级科研平台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实验管理规定》规定,我校将开展2020研究生备案科研平台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备案工作时间:

1116—1130

备案研究生范围:

1. 2019级统招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统招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非临床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交附件1纸质版和附件3电子版至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在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办理进入课题时备案,本次不需提交)

2. 课题研究不需要进入科研平台的上述研究生,提交本人和导师签字的情况说明纸质版和附件3电子版(其中,“科研平台名称”一栏统一填写“不进科研平台”)至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3. 2018级已提交备案申请表需变更科研平台的研究生:提交附件2纸质版和附件3电子版至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二、院系提交材料

院系汇总附件3,并于20201130日前提交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不定期检查研究生在平台的科研情况。

三、其他要求:

1. 所有进入科研平台的研究生必须到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2. 本通知所指科研平台是指学校(含各附属医院)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类科研机构,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及院级平台。

3. 需外出做课题的研究生请提交外出做课题申请至研究生院吴婧老师,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联系人:唐敏、刘尚静  电话:68485368

 

附件:

1.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备案表

2.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平台变更申请表

3.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平台备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