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上简称联培基地)的运行与管理,保证联培基地建设质量,学校将开展2018-2019年立项的市级研究生联培基地建设成果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我校2018-201914个获批联培基地情况如下,具体清单见附件1

院系

数量(个)

检查分组

第一临床学院

1

临床类检查组

第二临床学院

2

儿科学院

1

第五临床学院

1

口腔医学院

1

第四临床学院

1

中医药学院

1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

非临床类检查组

药学院

3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1

合计

14

 

二、考核时间及组织

(一)时间

20211130日前 

(二)组织

1.临床类检查组

专家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院级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2名,本院专家不得超过二分之一,鼓励各培养单位实行督导专家交叉检查。

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检查方案(检查时间、地点、安排等),并于检查前5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实行抽查。

2.非临床类检查组

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校级督导专家2名,院级督导专家1名,校外专家至少1名,鼓励行业专家参与检查。

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检查方案(检查时间、地点、安排等),并于检查前5天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实行督查。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提交材料

各基地负责人准备答辩PPT,并提交《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果考核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院系。

2.汇总审核

基地所属培养单位汇总、审核提交的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3.组织专家评审

基地所属培养单位提前准备专家评审相关材料(PPT、评分表、考核报告等),组织专家评审。专家根据现场答辩情况以及提交的考核材料,参照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审。 

4.考核材料报送

所属培养单位做好会议记录及照片留存等工作备查,并将相关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

四、报送材料要求

1.《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果考核报告书》电子版1+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1份。

2.《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1+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3. 202112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人:庞才双 吴婧   电话:68485368

 

附件:

1.2018-2019年联培基地清单

2.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果考核报告书

3.考核评分表

4.考核结果汇总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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