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上简称联培基地)的运行与管理,保证联培基地建设质量,学校将开展2018-2019年立项的市级研究生联培基地建设成果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我校2018年-2019年14个获批联培基地情况如下,具体清单见附件1。
院系 |
数量(个) |
检查分组 |
第一临床学院 |
1 |
临床类检查组 |
第二临床学院 |
2 |
儿科学院 |
1 |
第五临床学院 |
1 |
口腔医学院 |
1 |
第四临床学院 |
1 |
中医药学院 |
1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2 |
非临床类检查组 |
药学院 |
3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1 |
合计 |
14 |
|
二、考核时间及组织
(一)时间
2021年11月30日前
(二)组织
1.临床类检查组
专家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院级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2名,本院专家不得超过二分之一,鼓励各培养单位实行督导专家交叉检查。
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检查方案(检查时间、地点、安排等),并于检查前5天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实行抽查。
2.非临床类检查组
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校级督导专家2名,院级督导专家1名,校外专家至少1名,鼓励行业专家参与检查。
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检查方案(检查时间、地点、安排等),并于检查前5天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实行督查。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提交材料
各基地负责人准备答辩PPT,并提交《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果考核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至所在院系。
2.汇总审核
基地所属培养单位汇总、审核提交的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3.组织专家评审
基地所属培养单位提前准备专家评审相关材料(PPT、评分表、考核报告等),组织专家评审。专家根据现场答辩情况以及提交的考核材料,参照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审。
4.考核材料报送
所属培养单位做好会议记录及照片留存等工作备查,并将相关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
四、报送材料要求
1.《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果考核报告书》电子版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1份。
2.《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3. 2021年12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人:庞才双 吴婧 电话:68485368
附件:
1.2018年-2019年联培基地清单
2.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果考核报告书
3.考核评分表
4.考核结果汇总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