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科研平台备案登记与博士研究生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次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提高学术诚信建设及培养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级科研平台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实验管理规定》规定,我校将开展2021研究生科研平台备案登记和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登记工作

(一)对象

1. 2020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非临床类专业学位):提交附件1纸质版和附件3电子版至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2. 课题研究不需要进入科研平台的上述研究生:提交本人和导师签字的情况说明纸质版和附件3电子版(其中,“科研平台名称”一栏统一填写“不进科研平台”)至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3. 2019级已提交备案申请表需变更科研平台的研究生:提交附件2纸质版和附件3电子版至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二)要求

1. 所有进入科研平台的研究生必须到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2. 本通知所指科研平台是指学校(含各附属医院)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类科研机构,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及院级平台。

3. 需外出做课题的研究生请提交外出做课题申请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科研平台自查

1. 自查本院系已备案和本次备案的所有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平台登记备案情况,核实研究生在科研平台实验的真实性。

2. 报送本院系自查报告。

3. 研究生院将对全校科研平台备案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实验管理规定》文件做相应处理。

三、提交材料

院系汇总附件3.4,并于20211029日前提交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唐敏 吴婧  电话:68485368

 

附件:

1.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备案表

2.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平台变更申请表

3.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平台备案汇总表

4.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平台院系自查报告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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