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拓宽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途径,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学校未来10-20年贮备优秀青年后备人才,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新锐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医大2020158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面向学科需要,有利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培养单位为主体,依靠培养单位、学科及导师多方面力量,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评审、择优选拔、公示上会、按期派出”的程序选派优秀的低年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到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联合培养。

二、新锐人才培育计划资助

派出到国内一流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奖学金人民币5000/月。奖学金为培养期内定额包干的人民币奖学金。

三、申请对象

在我校2022级直博生(限统招非定向生)中择优选拔20名。一流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团队优先。获批“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受理csc目申报。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道德品质高尚,为人诚实勤奋,有学成回渝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记录;

3.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有浓厚科学研究兴趣,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外语水平突出;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

4.派出前需取得我校博士生学籍;

5.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

五、申请与选拔程序

(一)20211020日前,申请人填写《重庆医科大学“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2),导师签字后,提交到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二)20211025日前,院系汇总审核,报送以下材料到学校研究生院(电子和纸质各1份)

1.《重庆医科大学“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4)。

2.《重庆医科大学“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2)。

3. 拟推荐候选人的直博生申请和考核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新锐计划申请支撑材料:

1)直博生申请材料全套;

2)申请直博生导师推荐意见;

3)申请直博生学术委员会专家复审意见;

4)直博生考核计分表;

5)直博生考核记录表。

(三)学校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获得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及时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学校将选派研究生名单加盖公章后给合作院校。

(五)原则上应于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及时派出。

六、工作要求

1. 各院系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2022级拟录取直博生积极申报“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

2. 院系和研究生导师须认真做好申请人的政治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个人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申请联合培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人外出学习提出明确目标要求,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

3. 院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做好新锐人才培育计划项目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行前教育”,并将培训记录等资料留档备查;负责研究生派出后的过程管理;研究生返校后,组织开展学术讲座或经验分享会。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新锐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联系人:唐敏 吴婧  联系电话:023-68485368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新锐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2.重庆医科大学“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

3.重庆医科大学“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4.中国科学院联合培养导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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