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培养方案及教学安排,为提升我校研究生人文综合素质及科学创新能力,拟开设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讲座。为规范讲座的科学化和系统化管理,现就讲座申报和开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形式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讲座包括线上线下两种。线上讲座应在我校研究生院博雅超星在线教学平台开设。
二、讲座级别
研究生讲座按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分为校级研究生讲座和培养单位研究生讲座。
(一)校级讲座
起止时间为10月10日~12月23日(第7~17周),不少于90分钟/场。为方便主讲人安排和研究生参加,主讲人申报时间段可选择:周四晚上19:00、周五下午14:00、周五下午16:00、周五晚上19:00;线下讲座地点为袁家岗校区,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二)培养单位讲座
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培养单位自定(建议与校级讲座时间错开安排)。
三、讲座类别
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讲座、生命科学前沿讲座、科研方法讲座、临床医学应用前沿讲座、人文社科综合讲座。
四、主讲人要求
原则上为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临床学院针对临床类并轨研究生的讲座主讲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遴选高年资主治医生担任。
五、讲座内容要求
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不得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讲座提倡知识性、学术性、前沿性和普适性的统一,与研究生的兴趣、接纳程度和社会热点相结合。
六、讲座申报要求
(一)校级讲座: 采用“主讲人自由申报、培养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申报,原则上所有培养单位均须推荐。
1. 第1学期为新生入学的重要阶段,鼓励申报人文社科综合讲座。如科研历程分享、心理健康教育等,以提高研究生的人文修养和综合素质。
2. 鼓励申报科研方法相关讲座。包括:
(1)实验方法类或临床研究讲座:介绍各种实验方法或临床研究方法选择、研究数据分析、研究仪器设备和实验动物安全使用、研究伦理规范等内容,使研究生熟悉实验研究的各种方法、内容和学术规范,达到启发研究生科研思路的目的。
(2)科研立题与科技论文写作类讲座:介绍科研项目的设计与申报、基金的申请技巧、国外数据库使用、医学文献的查询和检索、中英文医学科研论文的撰写与投稿等方法,以满足研究生在科研论文撰写等方面的实际需要。
(二)培养单位讲座: 采用“必修讲座+选修讲座相结合”的方式。
1. 为深入贯彻执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及管理规范(试行)》(重医大文〔2018〕435号)文件精神,各培养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讲座,增强研究生的科学道德精神和学风自律意识,正确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认真、及时、真实、完整、规范地做好科研过程、导师科研指导情况与阶段性科研成果的记录。各培养单位须开设针对研究生科研记录书写规范的必修讲座,并上报讲座安排,以备研究生院督查。
2. 各培养单位须上报《2022-2023学年第1学期院系开设研究生讲座计划表》,我院将挂网供全校研究生前往选修。申报校级讲座落选的,建议在培养单位层面开设。
(三)其他要求
1. 为加快引进人才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各培养单位应鼓励、帮助和支持新进的引进人才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第1学期的学术讲座。
2. 申报线上讲座的请在暑假期间完成线上讲座的准备工作。
七、讲座上报时间及材料
(一)时间:2022年8月26日前上报。
(二)应报送材料:
1. 校级讲座: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讲座申报表电子版(附件1,主讲人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校级研究生讲座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培养单位填写)。
2. 培养单位讲座: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院系开设研究生讲座计划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培养单位填写)。
联系人:唐敏、吴婧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
1.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校级研究生讲座申报表
2.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校级研究生讲座申报汇总表
3.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院系开设研究生讲座计划表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