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提高学术诚信建设及培养过程监管,进一步落实《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外出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规范我校各级科研平台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同时加强培养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实验管理规定》(附件2)规定,我校将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研平台备案登记和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科研平台备案登记工作
为提高管理效率,研究生院已将科研平台备案登记管理纳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请2022级及以后研究生按照以下流程完成网上申请。
(一)备案登记流程
1. 对象:2022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非临床类专业学位)
2. 流程:登录系统-培养管理-校内科研平台备案登记,根据页面内容填写相关内容,上传附件后保存提交。
3. 相关说明:
1)上传的附件为《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备案表》(附件3),须申请人、导师和平台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上传系统。院系无需在纸质备案表中签署意见,院系在系统审核意见视为备案表中院系分管领导意见,并对研究生提交备案信息真实性负责。
2)课题研究不需要进入科研平台的上述研究生也须在系统完成申请,其中研究起止时间为在研时间,“科研平台名称”统一填写“不进入科研平台”,其他相关内容填写“无”,同时附上本人和导师签字情况说明扫描件。
(二)平台变更申请流程
1.对象:2021级已提交备案申请表需变更科研平台的研究生
2.流程:登录系统-培养管理-校内科研平台变更申请,根据页面内容填写相关内容,上传附件后保存提交。
3.相关说明:
上传的附件为《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平台变更申请表》(附件4),须申请人、导师、拟转出科研平台负责人、拟转入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上传系统。院系无需在纸质备案表中签署意见,院系在系统审核意见视为备案表中院系分管领导意见,并对研究生提交备案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外出做课题
需外出做课题的研究生应在外出前在系统完成外出做课题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外出做课题申请——新增,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材料,并按要求上传签字盖章版附件材料。点击保存并提交即可。
(二)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师培养管理——外出做课题审核。请导师仔细审阅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如符合要求,请点击“审核通过”,如材料有误或遗漏,请“撤销提交”。
(三)院系管理员: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培养——外出做课题——外出做课题审核。请院系管理员仔细审阅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如符合要求,请点击“审核通过”,如材料有误或遗漏,请“撤销提交”。
(四)说明:
请外出做课题研究生仔细阅读外出做课题文件,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文件要求准备院系分管领导或院系学术委员会签字盖章版的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上传系统。
三、全日制研究生科研平台自查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管理规定,自查全日制研究生在科研平台实验情况,研究生院将对以下四个培养单位的科研平台备案情况进行抽查。
研究生培养单位 |
学生类型 |
自查要求 |
儿科学院 |
博士 |
1. 核实本院系已备案和本次备案相关类型研究生科研平台实验真实情况; 2. 报送本院系自查报告(附件5)。 |
脑科学与脑疾病研究院 |
医学信息学院 |
硕士 |
第四临床学院 |
四、相关要求
(一)所有进入科研平台的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系统备案登记申请,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申请材料。
(二)本通知所指科研平台是指学校(含各附属医院)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类科研机构,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及院级平台。
(三)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线上审核管理外出做课题申请。研究生院每年将不定期对研究生在科研平台备案登记以及实验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外出做课题的情况,将根据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五、材料提交
请四个相关院系于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自查报告。
联系人:吴婧 唐敏 电话:68485368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外出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实验管理规定
3.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进入科研平台备案表
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平台变更申请表
5.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平台院系自查报告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