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附件1,下简称《指南》)要求,结合人才培养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公派留学平台和途径,我校将开展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基本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2.申请人基本条件
除符合《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还应满足: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一般应来自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国家重点学科的优先。申请人不包括委托培养和定向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曾享受或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正在境外学习和工作的人员、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以及外方全额奖学金获得者。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以“面向学科需要,有利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培养单位为主体,依靠培养单位、学科及导师多方面力量,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程序选拔。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2024年3月2日前:联系、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拟申报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充分登陆国家留学网“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查询了解《指南》,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国外联系,获得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和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至院系。
2.2024年3月2日—3月9日,院系审核汇总报送材料
院系组织校内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等进行评审并排序汇总,将《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提交,附件6)和申请人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
3.2024年3月10日—3月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上报留金委材料准备。
申请人完善网上填报申请程序: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填表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上传相关附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等)。
(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单位:重庆市教委国际处。)
4. 2024年3月下旬,学校向重庆市教委提交上报材料。
5. 2024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024年5月2日前:联系、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拟申报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充分登陆国家留学网“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查询了解《指南》,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国外联系,获得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和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至院系。
2.2024年5月2日—5月9日,院系审核汇总报送材料
院系组织校内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等进行评审并排序汇总,将《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提交,附件6)和申请人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
3.2024年5月10日—5月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上报留金委材料准备。
申请人完善网上填报申请程序: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填表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上传相关附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等)。
(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单位:重庆市教委国际处。)
4. 2024年5月下旬,学校向重庆市教委提交上报材料。
5. 2024年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四、院系工作要求
(一)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人所在院系在相应期限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表》(附照片);
2.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3.《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排序汇总表》;
所有材料均需签字盖章的扫描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还应提交word版的电子版意见。
提醒:申请人要严格按照《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相关材料。材料按顺序用长尾夹夹在一起,不用订书钉装订。
(二)管理工作要求
1. 各院系须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咨询、推荐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 院系和研究生导师须认真做好申请人的政治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学历、职称、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姓名拼音、邀请函学校和申报单位是否一致)、个人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同时要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3. 院系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重医大文号〔2017〕224 号)和《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办法(修订)》(重医大发〔2020〕15号)等学校相关规定,提醒研究生按照留金委要求开展“行前培训”;公派留学研究生出国后的过程管理及回国后,院系负责组织开展学术讲座或经验分享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人: 唐敏 吴婧
联系电话:023-68485368 邮箱:wujing@cqmu.edu.cn
附件:
1.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2.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申请表
4.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排序汇总表
5.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6. 2024年公派留学应提交材料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