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按照《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附件1)要求,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指导,学校将开展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23年立项的93个创新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中期检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导师审核,院系组织中期检查并签署意见。若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时参加中期检查,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经导师、院系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 院系汇总相关材料及检查结果,填写《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
三、材料提交要求
1.《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电子版。
2.《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签字的纸质版。
3. 提交截止时间:4月19日
四、注意事项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3年立项项目起,项目结题时发表的成果应结合学校当年科研成果认定相关要求认定,如不符合学校当年科研成果认定要求的,应在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定。
联系人:唐敏 吴婧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2.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