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举办第四届研究生暑期学校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浏览次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增进研究生学术交流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蓄力打造优秀学术活动品牌,学校将在暑假期间举办重庆医科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暑期学校。现将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用的生产力理论指导学校医学研究教育发展,同时遵循新质生产力发展客观规律,从医学研究生教育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材施教、分类培养,通过学术讲座、分享交流等方式,深化我校研究生创新起主导作用的新质生产力理解,助推我校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服务国家发展和医疗行业需求

二、活动主题

发力,用——医学研究生赛道激发

三、时间、地点和对象

(一)时间:主会场72日上午8:00-12:00

分会场71-26

(二)地点:主会场——校本部崇医楼二楼学术报告厅;分会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三)对象:全校导师、研究生

四、活动内容

(一)主会场:由研究生院主办,第二临床学院和儿科学院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以学术讲座形式开展。

(二)分会场: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活动内容和主题不限。除引进人才特聘教授外,还可以邀请优秀校友、市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校级拔尖人才项目和校级新锐人才联合项目的研究生进行交流分享。鼓励同相关活动合办以增强影响力。

五、活动要求

1.各分会场拟开设讲座1-2天,每天至少2场,每场时长不少于1小时。

2.合理安排活动计划、灵活安排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3.举办单位应充分做好活动方案和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研究生广泛参与。

4.各分会场应有一门专职记录人员记录,记录每次活动的相关人员、主题和内容,拍照留存,并做好宣传报告。

5.活动结束后,各分会场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并报研究生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 本次暑期学校要求在研的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和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研究生必须参加。

(二) 参加暑期学校的学员须向举办培养单位报名并签到。

(三) 根据培养单位上报自己培养单位参加相关活动的学员名单,学校将颁发暑期学校结业证。

(四) 获得结业证的研究生在评优评奖上优先推荐或者给予相应的加分。

(五) 为将本届暑期学校办出特色,扩大影响,同时向全校展培养单位近年来的研究生教育成果特色,请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 3校级拔尖人才项目成果(含研究生照片、简历、学术成果)

2. 3市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成果(研究生照片、简历、学术成果)

3. 学术成果一般为高影响因子论文IF10院一区、转化专利、省部级以上获奖证明及其他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学术成果证明等

七、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及材料提交要求

1.邀请专家的院系617前将拟邀请专家信息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培养单位在617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重庆医科大学第届研究生暑期学校备案表》(附件1和研究生教育成果总结(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培养单位于本院系活动结束后3统计参加3场以上讲座的学员情况,填报《学员名册》(附件3)和《总结报告》(附件4)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

3.培养单位同时应将由参加活动研究生签名的《参与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复印件研究生院备案

联系人:唐敏  吴婧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暑期学校备案表

2.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成果总结(模板)

3.重庆医科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暑期学校学员名册

4.重庆医科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暑期学校总结报告

5.重庆医科大学第四届研究生暑期学校参会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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