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校级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阔学科视野,提升我校研究生人文综合素质及科学创新能力,经院系推荐报送,研究生院结合讲座申报及往年讲座开设效果情况,安排2019季学期研究生校级讲座29场次(具体安排见附件)。为保证讲座质量,请各院系加强对主讲人和参与讲座研究生的管理,要求如下:

一、对主讲人的要求

1.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注意运用合规的教学语言,不得宣传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讲座提倡知识性、学术性、前沿性、思想性的统一,注重品位高雅、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与师生的兴趣、接纳程度和社会热点相结合。

2.每次讲座的时间为90~120分钟,主讲人请自带私章,并于讲座前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教学准备,讲座结束时严格要求只给参与讲座的研究生盖章,未参与讲座的研究生严禁盖章。

3.指定1名研究生协助主讲人完成讲座前多媒体设备准备、入场研究生培养手册收集保管、讲座中教学秩序维护和讲座后盖章等管理工作。

    二、对参与讲座研究生的要求

1.参与讲座的研究生须遵守教学秩序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2.所有讲座计入学分,需自带培养手册(未办理进入课题手续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可自行准备专用讲座笔记,记录时间、地点、教师、题目、内容等内容,复印培养手册《学术活动(讲座)情况表》并完成填写和签章),当场记录、过时不补,并于讲座结束后1周内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3.未全程参与讲座的研究生不得要求主讲人盖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2019年春季研究生讲座安排表(20190311).xls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