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研究生毕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5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管理,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于3月中下旬组织安排2019届毕业生毕业考试工作。现将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9年当年毕业所有研究生,包括统招硕士、统招博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5+3”临床医学硕士生、留学研究

二、考试组织

(一)组织方式

1. 毕业考试(专业课、专业外语课):各院系统一组织,完成毕业考试通知发布、命题、监考、阅卷、成绩报送等全部考试组织工作

2. 毕业临床技能考核:各临床学院及护理学院统一组织

3. 护理临床检验诊断学、药学(含临床药学)、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以上专业全校研究生的毕业考试由护理学院、检验医学院、药学院、中医药学院统一组织各临床学院须主动联系、积极配合考试组织院系,按组织考试院系要求报送参加考试研究生名单,并通知本院系研究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组织院系

联系人

电话

工作职责

护理学院

廖和平

89012767

统一组织全校护理专业毕业考试

检验医学院

黄玉娥

68485239

统一组织全校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毕业考试

药学院

  

68485161

统一组织全校药学(含临床药学)专业毕业考试

中医药学院

郭红丽

63702139

统一组织全校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考试

(二)考试科目

1. 校本部:专业课专业外语课

2. 各临床学院(含护理学院):专业课专业外语课毕业临床技能考核

具体见下表:

考试对象

考试内容

专业课

专业

外语课

毕业临床技能考核

规培

结业考试

校本部

统招博士生、硕士生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留学生

 

 

 

各临床

学院

(含护理学院)

统招博士生

统招硕士生(学术学位,含未纳入规培的专业学位,如应用心理专业

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硕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硕士学位人员

 

统招硕士生(纳入规培的专业学位)

 

 

留学生

 

 

 

注:纳入规培的专业学位”是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考试形式

1. 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课闭卷考试,建议采取机读卡形式考试时间各不少于2小时。

2. 毕业临床技能考核各院系自行组织,可参照OSCE形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命题

1. 命题范围:根据学科、专业属性的不同并结合院系实际,临床类研究生的专业课、专业外语课考试,原则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命题,其中内科学、外科学不再细分三级学科。

2. 题型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属性的不同并结合院系实际采用客观题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临床类研究生《专业课》毕业考试建议采用客观题,总分100中单选题801/题),共80分,多选题102/题),20分。留学生试题可主观题为主

3. 试题分为AB两套请按照试题模板完善格式,具体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考试试题模板》(附件1)。

(五)考务工作

1. 各院系应制定本院系研究生毕业考试方案,须于320日前组织完成毕业考试工作。

2.考前,各院系严格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考纪考风教育和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二、开课院系做好考试组织及巡查工作”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宣传教育、监考老师培训考试巡查工作,开院系分管领导/管理人员、监考老师务必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3.作弊违纪处理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及电子设备凡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抄袭、夹带、交头接耳、代考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违反考试规则的处理办法》重医大文[2017]298严肃处理

(六)成绩评定、录入

各院系须于331日前完成毕业考试成绩评定工作(补考成绩评定须于410日前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成绩≥70分为合格。

(七)缓考、旷考、补考处理

1. 缓考:凡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若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考试,如无法参加考试,必须提交缓考申请,经导师签字,院系审批备案。

2. 旷考:凡未经院系同意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一律按旷考处理,不予补考。

3. 补考:成绩不合格或缓考者,可于4旬进行补考

如专业课、专业外语课考试以及毕业临床能力考核其中任何一科补考仍未通过者及旷考者,不能按期申请论文答辩

三、材料报送

1. 各院系考前一周报送考试及补考安排电子版、纸质版至研究生院以备督查

2. 各院系须于331日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成绩至研究生院,模板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3)。

3. 如有补考或缓考,须于410日前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成绩至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

毕业考试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必备条件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院系在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体责任,涉及跨院系组织的相关院系务必加强充分沟通、相互协作,按时组织毕业考试工作,严格把关,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吴婧、刘尚静     电话:68485368

 附件: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研究生毕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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