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校级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阔学科视野,提升我校研究生人文综合素质及科学创新能力,经院系推荐报送,研究生院结合讲座申报及往年讲座开设效果情况,安排2019季学期研究生校级讲座34场次(安排见附件,以每周具体发布为准)。为保证讲座质量,请院系、主讲人、研究生遵守以下要求:

一、对院系要求

1. 每周提前通知主讲人,做好讲座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负责本院系参加讲座研究生的学分认定,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学校将不定期抽查院系审核情况。

二、主讲人要求

1. 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注意运用合规的教学语言,不得宣传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2. 讲座开始的时间为周五下午1400,讲座时长一般90~120分钟,主讲人指定1名研究生协助主讲人完成讲座前多媒体设备准备、讲座中教学秩序维护等工作。

3. 2019年秋季学期起,学校对讲座学分认定方式进行了改革,主讲人不再需要给研究生盖章。

研究生要求

1. 参与讲座的研究生须遵守教学秩序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2. 按照学校规定,校级讲座0.2学分/次。

3. 讲座记录方式:

12019101日起,研究生参加讲座时,拍摄带有研究生本人和主讲人课件的讲座照片,并撰写讲座笔记于讲座结束后1周内录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登记讲座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笔记)

22019930日及之前参加的讲座,根据培养手册中“学术活动(讲座)情况表”的记录,录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9季学期研究生校级讲座安排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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