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全体研究生:
欢迎大家进入重庆医科大学开始新的研究生学习。为保证开学后课程学习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一) 查询培养方案
研究生培养方案作为指导研究生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每位研究生应对本专业培养方案细则有所了解。请大家进入研究生院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gs.cqmu.edu.cn/Gmis/home/stulogin),“培养管理”→“培养方案查看”页面搜索并查看自己专业的培养方案,学习、熟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和培养环节等要求。
(二) 培养计划提交
1. 了解培养计划
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实现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手段。
根据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前需完成4个学分的公共选修课。目前,我校公共选修课分为科研能力训练模块、人文素质培养模块、生命科学理论模块和职业需求导向四个模块,每个模块至少选修1个学分,本学期公共选修课名单见附件1公共选修课部分。
研究生可在系统中“培养管理”→“培养计划提交”页面单击课程名称,下载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了解课程简介、教学目标与要求等具体信息,有针对性的选择自己感兴趣以及对课题研究有益的公共选修课程。
2. 制定并提交培养计划
(1)时间:9月25日前
(2)方式:登录系统后,在“培养管理”→“培养计划提交”页面,对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以及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开课总目录(附件1),和导师充分沟通后,选择课程学习计划并保存提交(具体录入方法参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培养计划提交”页面中课程列表包含了所有的公共选修课,请大家在提交培养计划时注意,如果想在本学期选修课程的,请参考附件1中的公共选修课名单。
如有提交不成功的情况,请在25日前反馈至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二、 硕士课程选课工作
由学校组织的选课范围为公共选修课。本学期公共选修课全部采用线上教学模式,于第7周(10月13日,校历见附件3)开课。具体选课时间和要求请随时关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和研究生院官网。
目前系统课表已预置了校级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不能进行修改和补、退选。请按照课表要求的时间地点上课。
三、 课程免修
(一)免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硕、博研究生可免修公共英语课程,但仍需参加课程考试,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1. 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位者;
2. 近五年内以英语为工作语言,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者;
3. 本科(含本科第二专业)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
4. 硕士生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5. 入学之前三年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6级考试,成绩在550分以上;
6. 入学之前三年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5)笔试成绩超过60分,WSK成绩1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超过6分;或GRE成绩超过1300分;或TOFEL成绩超过80分。
(二)申请流程
符合以上免修条件的学生,需在9月18日前登录系统,“培养管理”→“课程免修申请”,按提示操作,务必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完成免修申请。
四、 课程缓修
如全日制研究生需缓修课程,请及时提交经导师和院系同意的缓修申请,并在9月18日前登录系统“培养管理”→“课程缓修申请”,按提示操作,提交证明材料,完成缓修申请。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如需申请缓修课程,需另附培养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
五、 上课时间及地点
(一)上课时间
线下课程:硕士生、博士生(含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公共必修课于9月21日(周一)开始正式行课,具体上课时间地点请登录系统,“培养管理”→“学生课表查询”页面选择“2020-2021秋学期”进行查询,也可选择下载并打印课表。
线上课程:开课时间为第7周(10月13日)及以后,请关注系统具体通知。
时段 |
节次 |
上课时间 |
课间休息(分钟) |
上午 |
第 1 节 |
8:30-9:10 |
5 |
第 2 节 |
9:15-9:55 |
10 |
第 3 节 |
10:05-10:45 |
10 |
第 4 节 |
10:55-11:35 |
5 |
第 5 节 |
11:40-12:20 |
0 |
机 动 6 |
12:20-13:00 |
20 |
机 动 7 |
13:20-14:00 |
0 |
下午 |
第 8 节 |
14:00-14:40 |
5 |
第 9 节 |
14:45-15:25 |
10 |
第 10 节 |
15:35-16:15 |
5 |
第 11 节 |
16:20-17:00 |
0 |
机 动 12 |
17:00-17:40 |
0 |
机 动 13 |
17:40-18:20 |
0 |
晚上 |
第 14 节 |
18:20-19:00 |
0 |
第 15 节 |
19:00-19:40 |
5 |
第 16 节 |
19:45-20:25 |
5 |
第 17 节 |
20:30-21:10 |
0 |
机 动 18 |
21:10-21:50 |
|
(二)上课地点
上课教室为校本部第一教学楼和第二教学楼,具体请见个人课表中的教室代码。
六、研究生课程教材
研究生教材均为自愿购买,具体内容请见附件4。
七、讲座安排
(一)学分要求
为进一步开阔研究生视野,提升研究生人文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我校每学期安排校级和院系讲座。所有研究生(包括在职申请学位人员)毕业前须修满4学分。
按照学校规定,校级讲座和院系讲座0.2学分/次。
(二)学分认定
2020级开始,学校不再统一发放培养手册。研究生参加讲座后1周内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学生活动查询”→“添加讲座记录”,录入讲座基本信息,上传笔记。
(三)具体安排
1. 校级讲座:见附件5
2. 院系及其他讲座:关注系统后续通知。
(四)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应结合自身的综合素质培养、学位论文课题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讲座学习,严格遵守《重庆医科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附件6),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2. 讲座学习效果:请研究生于讲座开设后一周内,在系统中录入讲座笔记,原则上不低于300字。
3. 讲座录入务必诚信,绝不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研究生不得录入无学分的讲座、不得录入任何未参加的讲座、同一时段只能参加一场讲座。如有讲座录入不诚信的情况,一经查实,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并在研究生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
八、其他
1. 所有研究生开课信息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询。
2. 请认真学习《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附件5),了解并熟悉我校研究生课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3.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附件:
1. 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开课总目录
2. 研究生培养计划网上提交审核流程
3. 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年度校历
4. 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教材总目录
5. 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校级讲座安排表
6.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