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校级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阔学科视野,提升我校研究生人文综合素质及科学创新能力,经院系推荐报送,研究生院结合讲座申报及往年讲座开设效果情况,安排2020-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校级讲座共22场次(安排见附件,以每周系统发布为准)。为保证讲座质量,请院系、主讲人、研究生遵守以下要求:

一、对院系要求

1. 每周提前通知主讲人,做好讲座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负责本院系参加讲座研究生的学分认定,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学校将不定期抽查院系审核情况。

二、主讲人要求

1. 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注意运用合规的教学语言,不得宣传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2. 讲座开始的时间为周四晚上19:00或周五下午1400,讲座时长一般90~120分钟,主讲人可指定1名研究生协助主讲人完成讲座前多媒体设备准备、讲座中教学秩序维护等工作。

3. 2019年秋季学期起,学校对讲座学分认定方式进行了改革,主讲人不再需要给研究生盖章。

    研究生要求

1. 参与讲座的研究生须遵守教学秩序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2. 按照学校规定,校级讲座0.2学分/次。

3. 讲座学分登记方式:

2020开始,学校不再统一发放培养手册。研究生参加讲座后1周内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学生活动查询”→“添加讲座记录”,录入讲座基本信息,上传笔记。

4. 讲座纪律要求

1)研究生应结合自身的综合素质培养、学位论文课题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讲座学习,严格遵守《重庆医科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2)为巩固讲座学习效果,请研究生于讲座开设后一周内,在系统中录入讲座笔记,原则上不低于300字。

3)讲座录入务必诚信,绝不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研究生不得录入无学分的讲座、不得录入任何未参加的讲座、同一时段只能参加一场讲座。如有讲座录入不诚信的情况,一经查实,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并在研究生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校级讲座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