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文〔2019〕570号)相关规定,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将继续开展校级公共选修课和院级专业课的教学工作。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 公共选修课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研究生在线课程资源,公共选修课建议继续采用超星线上教学进行。

请公共选修课的开课院系认真填写教学安排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根据教学任务书(附件4),开课学院应认真做好各课程任课资格教师和教学内容的安排,将填写好的教学日历(附件5)一式三份返回研究生院。

公共选修课系统排课、选课、开课信息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通知所有研究生完成,成绩由任课教师或院系管理员于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

2. 院系专业课

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外语课及专业选修课,由相关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各相关院系在系统中完成专业课的排课工作,并认真填写教学安排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专业课系统排课和开课信息由学院通知相关研究生,并组织完成研究生选课相关工作;成绩由授课教师或院系管理人员于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

3. 其他事项说明

(1)2020-2021年第2学期计划于3月15日(第3周)开始行课,请各教研室、课程负责人作好开课准备。如果疫情情况有变,以进一步通知为准。

(2)请所有开课课程及时在系统中完善和提交课程教学大纲,供研究生查阅。

(3)各院系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好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安排工作。系统中院系课程排课平台开放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逾期将不再开放填报。

(4)所有课程一经批准,教学活动须按照计划安排表实施,研究生院将做不定期检查。

4.提交资料要求

(1)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安排表和教学日历请于2021年1月11日前按要求将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专业课的教学安排表请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联系人:唐敏吴婧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公共选修课清单

2.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表

3.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第2学期院系开设专业课教学安排表

4.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

5.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