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任课教师、研究生:
本学期各门课程已接近尾声,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校级公共课考试安排请见下表,每个班级对应的具体教室请见附件6,每个研究生的具体考试地点及座次将在考前三天公布。
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总表(闭卷考试)
学位类型 |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2018级及以前 原课程名称 |
开课学院 |
博士 |
医学研究方法 与统计设计 |
2021年1月5日 18:30-20:30 |
第一教学楼 108、109、110、208、209 |
/ |
公共卫生与 管理学院 |
学术学位硕士 |
SCI英语 论文写作 |
2021年1月8日18:30-19:50 |
第一教学楼 108、109、110、208、209、210、408、409、410、508 |
医学英语阅读 与写作 |
外国语学院 |
医学英语人文 阅读与视听说 |
2021年1月8日14:30-16:30 |
第一教学楼 108、109、110、208、209、210、408、409、410、411、508 |
Top Discussion |
医学统计学 |
2021年1月16日 14:00-16:00 |
待定 |
医学统计学 |
公共卫生与 管理学院 |
医学研究方法与统计设计 |
2021年1月5日18:30-20:30 |
第一教学楼 210、408、409、410、509 |
/ |
专业学位硕士 |
医学英语人文 阅读与视听说 |
2021年1月8日14:30-16:30 |
第一教学楼 411、509、510 |
Top Discussion |
外国语学院 |
第二教学楼 501、504、505、601、602、604、605、701、703 |
二、考试注意事项
1.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监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在考前根据身体状况,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考试,可在系统中申请缓考,跟随下一年级考试。
2.为严肃考纪、端正考风,营造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请监考老师考前宣读《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附件1),认真履行《重庆医科大学监考人员职责》(附件2),严把监考关、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并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考场情况记录表》(附件3),考试结束后交所在院系备案。
3.研究生做好考前准备,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严禁出现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违反考试规则的处理办法》(重医大文﹝2017﹞号)(附件5)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参加考试的同学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照要求到指定教室进行考试,如未按安排就坐,一经查实,本门课程成绩记零分。
4.加强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考生和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核实身份时考生必须摘除口罩进行核实,如考生拒不配合可视为自动放弃考。
5.参加缓修缓考、重修重考、补修补考和免修的研究生请及时关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关于期末考试安排的后续通知,如发现有遗漏请及时联系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6.课程结课后,为帮助了解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情况,请所有研究生配合完成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网络教学评价。
7.研究生课程成绩查询时间原则上为下学期开学三周后,以具体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请各位研究生及时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询后续教学通知:http://gs.cqmu.edu.cn/Gmis/home/stulogin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监考人员职责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考场情况记录表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违反考试规则的处理办法》(重医大文﹝2017﹞号)
附件6:期末考试安排表(班级为单位)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