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疫情常态化形式下,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落实课程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管理规定,2021届毕业研究生毕业考试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1年申请答辩的所有研究生(包括统招硕士生、统招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5+3”临床医学硕士生、留学研究生)
二、考试科目和组织形式
具体要求如下表:
科目/组织 |
毕业考试 |
组织要求 |
专业课 |
专业外语课 |
临床技能考试 |
校本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
√ |
√ |
— |
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不限 |
各临床学院 (含护理学院) |
√ |
√ |
√ |
三、工作要求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毕业考试方案,并于3月24日前组织完成毕业考试工作。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在3月31日前完成毕业考试成绩评定工作(补考成绩评定须于4月10日前完成)。
3. 专业课、专业外语课考试以及临床能力考核中任意一科未通过者,将不能按期申请论文答辩。
四、材料报送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考前一周报送考试及补考方案及安排电子版、纸质版至研究生院以备督查。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3月31日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成绩至研究生院,模板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
3. 如有补考或缓考,务必于4月9日前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成绩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唐敏、吴婧 电话:68485368
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考试成绩登记表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