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教学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
(一)公共必修课
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第1学期将开设公共必修课。请各开课院系根据教学任务书(附件1)认真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公共选修课
为不断丰富我校研究生在线课程资源,公共选修课建议继续采用超星线上教学进行。
请公共选修课的开课院系(名单见附件3)明确第1学期是否开课,如需开课,请认真填写教学安排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根据教学任务书(附件1),开课学院应认真做好各课程任课资格教师和教学内容的安排,将填写好的教学日历(附件2)返回研究生院。
根据《关于修(制)订2023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如需申报新开课,请参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的通知》执行。
公共必修课和选修课的系统排课、选课、开课信息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通知所有研究生完成。为保证下学期重修补考申请工作顺利开展,请任课教师或院系管理员于下学期开学前完成系统成绩录入。
请公共课开课院系收到通知并确定开课时间后及时联系培养管理科,以便后续排课选课工作顺利进行。
二、院系专业课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原则上以开设研究生公共课为主,院系开设的专业课建议在第2学期开设,如院系经论证后,要求在第1学期开设专业课的,授课安排应错开公共课时间。
各相关院系在系统中完成专业课的排课工作,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历(附件2)和专业课教学安排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专业课系统排课和开课信息由学院通知相关研究生,并组织完成研究生选课相关工作;成绩由授课教师或院系管理人员于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学期开学前完成系统成绩录入。
三、相关材料填写说明
(一)教学日历填报
教学任务书(附件1)下发后,请开课学院认真做好各课程任课资格教师和教学内容的安排,将填写好的教学日历书(附件2)一式1份返回研究生院。
(二)教材信息填报
请开课课程负责人将课程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第几版等信息准确填报研究生课程教材统计表(附件6),由学生自行购买。
(三)教学大纲上传
为保证2023级研究生课程的顺利开展,请所有开课课程及时在系统中提交课程教学大纲,以免影响学生选课。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教学安排,2023-2024年第1学期计划于9月18日(第3周)开始行课,请各教研室、课程负责人作好开课准备。
(二)各院系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好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安排工作。系统中院系课程排课平台开放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逾期将不再开放填报。
(三)所有排课课程一经批准,教学活动须按照计划安排表实施,研究生院将做不定期检查。
(四)请各院系有教学安排的务必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4和5)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备案,以便后续认定任课教师工作量和作为申请教师资格证支撑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备相关材料的,研究生院将不认定其教学工作量。
五、工作安排
各项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要求 |
公共必修课材料 |
6月30日 |
附件2 |
公共选修课材料 |
6月30日 |
附件2、4 |
新申报公共选修课 |
7月3日 |
参考《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的通知》 |
院系专业课材料 |
8月31日 |
附件2、5 |
专业课排课 |
9月11日 |
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 |
教材信息填报 |
6月30日 |
附件6 |
教学大纲上传 |
9月11日 |
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 |
联系人:唐敏 吴婧 联系电话:68485368
附件:
1. 重庆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
2. 重庆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
3.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名单
4. 重庆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表
5. 重庆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院系开设专业课教学安排表
6. 重庆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材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