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附件7第八条,对于2014级、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校本部各院系根据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情况,经院系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将研究生培养费划拨到导师所在的科研平台,统一管理,使用时由科研平台负责人审批。各临床学院研究生培养费划拨到相应的科研平台或教研室(科室),由平台或教研室(科室)统一管理,使用时由平台或教研室(科室)负责人审批。”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产生的评阅费、答辩费均须直接打入专家银行卡上,经费发放须遵守学校有关劳务费发放的规定。现将2018年研究生答辩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4级之前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留学生
请研究生在填好答辩经费报销单(附表1),研究生导师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以院系为单位每周一次到研究生院签字。
2.2014级、2015级校本部全日制研究生
请研究生在填好答辩经费报销单(附表2),研究生导师签字后报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3.2014级、2015级各临床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含2010级“5+3”连读生)
请研究生到各临床学院报销,具体报销办法由临床院系参照学校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附件(含如下两个附表):关于报销2018届毕业研究生答辩费的通知.doc
附表:1.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费报销单(2014级之前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留学生)
2.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费报销单(2014级、2015级校本部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