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按5%的比例进行盲评送审。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试行)》(重医大发〔2022〕164号),“对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导师,三年内对其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外送双盲评审,严密监控后续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1. 按5%比例随机抽取2023年抽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附件1)。
2. 近三年“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研究生导师的研究生,导师名单(附件2)将单独发相关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具体落实今年答辩研究生名单。
3. 往年抽中盲评今年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院官网)。
二、注意事项
1. 抽检名单按年级抽取,对于抽中盲评的硕士研究生,如当年不答辩,后期答辩时仍须送盲评。对于往年抽中盲评今年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请相关培养单位严格落实,后期授位审查时如发现未按要求送盲评,其答辩结果不予认可。
2. 对于近三年“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研究生导师名单,研究生院在春季学期发培养单位,其指导的研究生当年春季、秋季答辩均须送盲评,请相关培养单位严格落实,后期授位审查时如发现未按要求送盲评,其答辩结果不予认可。
3.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盲评和制作相关工作要求》中“盲评提交材料的要求”汇总并按时提交盲评材料至研究生院。
附件:
1. 2023年抽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
2. 近三年“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研究生导师名单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