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要求,经重庆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授予361名研究生博士学位、1005名研究生硕士学位、1009名临床、口腔、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条件授予相应学位、7名留学研究生相应学位,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1.对1009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条件授予硕士学位,具体条件为: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全部公布后,向考核合格的研究生颁发学位证书;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通过考核后重新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交学位申请。
2.公示期内,若有异议,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书面向研究生院反映。
3.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4.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
5.联系方式:
邮箱:xwb@cqmu.edu.cn;电话:68485682。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第一批次拟授位研究生公示名单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