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研究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安稳办统一安排,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研究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中秋节9月22日至9月24日放假,同周末连休;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9月29日(周六),9月30日(周日)上班。

   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有关文件规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中秋、国庆节期间假期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定并实施。

二、 节假日研究生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全体研究生务必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条例,留校研究生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或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烹煮食物或焚烧物品,切实做到人走电关。研究生公寓需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或以其它方式堵塞消防通道,坚决防止火灾。

(二)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研究生务必注意在学习、生活的自身安全,在临床和实验室继续完成临床训练和进行实验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临床科室和实验室的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尤其注意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外出的研究生请务必锁好门窗,不在宿舍里存放大额现金和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夜间外出的同学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女生外出要结伴而行,尽量不要晚归,学生宿舍禁止留宿任何校外人员。防诈骗,警惕“中奖”、“淘宝退款”、“冒充老师要求汇款”等新型网络诈骗,不将个人身份证件或其它证件借予他人,不轻易透露个人和家庭成员信息。在校外研究生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坐非法运营的车辆,谨慎接触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注意食品安全,不食用未获卫生许可证的摊点作坊所销售的餐饮品,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或酗酒,保持良好的个人健康习惯。

三、院系工作要求

(一)放假前,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对研究生公寓、实验室、轮转临床科室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巡查,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规研究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二)放假期间各培养单位不得组织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对假期期间离校的研究生进行登记备案,安排人员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需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研究生院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

    9月22日  刘尚静   

9月23日  王纳仕   

9月24日  刘小平

10月1日  杨成龙

    10月2日  陈怡婷

 10月3日  侯延斌

    10月4日  侯延斌

 10月5日  吴婧

 10月6日  王体春

    10月7日  陈锴

假期学校联系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023-68485695

学校政务值班电话:023-68480326

研究生院各办公室电话:

023-68485540   023-68485614   023-68485268

023-68485368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