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渝委发〔2018〕16号)、《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渝教安发〔2018〕2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推进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决定在全校研究生群体中开展“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校开展扫黑除恶系列宣传,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主题讲座、应急演练、政治学习、主题班会、网络学习等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对黑恶势力的辨别能力,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在学校的滋生空间,防止学生受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培养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远离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发动广大师生检举揭发黑恶势力,配合相关部门铲除黑恶势力在校园滋生的土壤,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营造良好校园安全环境的目标。
二、宣传方式
(一)线上学习
组织师生通过扫描(搜索)微信二维码关注“重庆发布”,进入“平安校园”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板块,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黑恶势力防范要点等内容的学习,让师生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的危害,积极参与黑恶势力的线上举报,远离黑恶势力控制的不良校园贷,提升广大学生对网络电信诈骗等新型诈骗行为的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自觉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二)线下互动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活动,各级研究生组织可围绕“扫黑除恶”主题活动开展各类活动、交流心得体会,积极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开展消费观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三)网上签署承诺书
为确保扫黑除恶宣传教育落实到每名在校研究生,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在线上发起各学院研究生签署“参与扫黑除恶承诺书”。
三、工作分工
(一)研究生院统筹推进研究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督促各二级学院组织研究生关注“重庆发布”公众平台,推进网络在线学习并签署“参与扫黑除恶承诺书”进度。
(二)各二级单位:根据本方案自行组织讲座、学习、宣讲、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全校研究生群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单位要将此次“扫黑除恶校园行”活动作为研究生安全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排专职教师组织实施,组织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参与活动师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研究生总数的60%,知晓率要达到100%。
(二)各司其职、确保实效。各二级单位要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确保宣传教育活动覆盖每个研究生。每个研究生班级可以围绕扫黑除恶主题活动;各学院可对研究生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活动落地见效。
(三)选树典型,示范引领。各二级单位要积极发现、培育在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班级、优秀个人,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优秀典型对广大研究生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鼓励更多研究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附件:扫黑除恶通知及如下附件1和附件2.rar
附件1:“扫黑除恶校园行”校园行线上学习图解
附件2:相关背景材料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