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市教委和学校安稳办统一部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落实“谁培养,谁负责”的安全责任,仔细排查目前研究生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防止恶性安全事故发生。排查信息表请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1月2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院王纳仕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表.xlsx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