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8届毕业研究生:
接学校户籍办通知,目前学生临近毕业,现将2018届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户口迁移至我校研究生集体户口的2018届毕业研究生。
二、办理说明
目前学生临近毕业,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已借出但未归还户口的毕业生,请于6月15日前将户口归还至保卫处户口办公室。如有户口遗失的或户口已经迁出学校的,在登记表备注栏里备注。
2.户口迁往地属重庆市(含各区、县)范围内的,须在毕业后(7月1日后)三个月内由本人带上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报到证到迁往地派出所进行网上迁移,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
3.户口迁往地在重庆市范围以外的,须提供详细地址(具体到省、市、区),在领到迁移证后,本人带上迁移证和报到证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时间限制以迁移证日期为准,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
4.毕业生户口统计表须在6月20日前交到保卫处户口办公室,统计表须提供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须加盖各院系公章,户口未迁到学校的学生可不作统计。
5.统计表格式如下:
专业(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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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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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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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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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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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往省外(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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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重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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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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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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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7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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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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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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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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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详细具体
一定要准确
X省x市x区x路(街道、小区)x号xx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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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地址,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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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继续读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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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原籍是重庆市(含各区、县)范围内的学生在没有确定好接收地的不要将户口迁出重庆(可先回原籍)。
2、要继续读硕、读博的一样要将常住人口表领取走。到下学期报到时统一登记办理信息更正
三、工作要求
1.以院系为单位,认真组织毕业研究生填写、核对并签字,完成户口迁移统计表格填写。(各院系管理教师可从研究生信息系统导出基础数据)
2.毕业生户口统计表须在6月15日17:00前交到学校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计表须提供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需要加盖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电子文档请以XX院系2018届研究生户口迁移命名发至:289206796@qq.com
3.研究生院汇总整理后,于6月20日前交学校保卫处户口办公室。
4.户口未迁到学校的研究生不纳入本次统计。
附件:保卫处户籍办关于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doc
2018届研究生户口迁移登记表.xlsx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