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7-2018年学生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2号)、《关于做好重庆市渝中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渝中人社2016〕147号)、《关于加强在校师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函〔2017〕1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2018学年度我校大学生参保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称简称大学生)均可参加大学生医保。

二、参保时间

序号

主要内容

时间安排

1

宣传动员

9月6日、9月10日9月12日、9月19日

2

学生注册、登记

9月20日- 10月18

3

学生参保费缴纳

920日- 10月20

4

信息确认、维护

10月21日- 10月25日

5

救助类学生资料认定

6

参保信息系统对接

10月26日- 10月27日

7

缴费、系统激活

10月28日- 10月31

   三、缴费金额

一档:140元/人·年

二档:350元/人·年。

    四、参保流程

1.学生进行系统注册,登录参保系统填写参保登记信息;

2.学生通过一卡通系统或校园卡进行网上缴费;

3.学生信息确认,救助类学生另需提交证明材料至医保办;

4.医保办进行数据匹对、录入、系统激活后,参保成功。

五、注意事项

1.重庆市内已参加普通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需先停止普通居民医疗保险才能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2.重庆市外或购买商业保险的学生均可购买大学生医保,优先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再按有关规定享受二次报销。

3.学生对录入的信息要认真确认。一旦提交,系统将锁定,学生只有到大学城医院医保办进行系统维护、修改。

4.救助类学生先缴纳医保参保费用,待渝中区民政局对其救助对象的身份认定后,按规定减免参保费用。

附件:关于开展2017-2018年学生参保工作的通知(含如下两子附件).doc

附件1.我校大学生医保参保须知及流程

    附件2.医保参保自助交费流程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