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重庆医科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

各院系、2016级研究生:

为了更好地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重庆市教委渝教办函〔2019〕58号文件《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和《关于报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含5+3转段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思想道德品质和品行良好,无违规违纪处分

2. 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具备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研态度,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评选资格;

3. 学业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无补考,各方面表现突出

4. 在校期间表现突出,曾被评为校、系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

5. 科研作风严谨,科研成绩突出。博士生为1篇IF≥3.0的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学术论著,自然科学类硕士生发表1篇IF≥1.0的SCI收录的学术论著或2篇CSCD核心库收录的学术论著,社会科学类硕士生发表2篇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著或1篇CSSCI收录的学术论著。(注:所有论著的知识产权必须为重庆医科大学所有);

6. 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规范推荐审批表(附件3),3月22日17:00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各院系评审小组评审公示5天,无异议后4117:00前将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二份(纸质和电子)、汇总表附件4(纸质和电子)、学生的获奖证书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等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刘小平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804580670@qq.com

3.研究生院审核,组织评选并公示(5天),报学校党委批准;

四、评选比例

 1.院系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10%的比例推荐上报2019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名额不足1人者可按1人推荐(具体分配见附件2)

2.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选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签署推荐意见上报市教育工委。

五、其他问题说明

1.文章佐证材料要求:每篇SCI论著均须提供全文复印件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证明;中文论著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或清样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以上材料院系须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并在复印件首页上盖公章,并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符合。”非SCI收录期刊的国内外英文文章不予认可。  

2.科研成果、奖励证明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3.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8485268

附件: 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研究生的通知.zip

附件1:2016级研究生“创先争优”活动获系级及以上优秀人员名单

附件2:各院系推荐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情况表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汇总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