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毕业阶段研究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4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我校2019届研究生毕业工作已启动,毕业阶段安稳工作面临的各类问题比较复杂,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毕业生安全顺利毕业,现将现阶段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阶段时间

      2019年5月下旬至毕业生正式离校。

二、工作要求

(一)导师工作要求

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毕业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主动多与学生交流,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特别要加强对困难群体,无法正常毕业或授位,以及未就业或有心理、情感障碍研究生的关爱和帮扶,排除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二)院系工作要求

1. 开展安全教育,帮扶困难群体。各培养单位务必对毕业研究生开展政治安全、法制教育、人身安全等教育活动,及时掌握每位毕业生的学业、生活、工作、精神状态以及是否在联等情况。要主动加强对困难学生的关爱和帮扶,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

2. 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培养单位要仔细排查毕业生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冲突,教导他们正确面对学业、生活中的各种压力,理性解决矛盾纠纷。此外,要不定期对研究生公寓、实验室、轮转临床科室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巡查,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规研究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紧急事件报送制度

3 . 严格制度管理。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执行毕业研究生外出请销假制度;提醒需要外出的学生务必告知导师同意,并在院系登记备案,禁止学生无假外出。

(三)毕业生的要求

    1. 正确面对困难,理性解决矛盾。毕业生正确面对学业、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妥善处理在校期间的各种矛盾纠纷或感情纠葛,切不可采取过激方式或其它不正当手段 遇事冷静防止矛盾激化造成恶果。珍惜几年来的师生感情和同学情谊,正确师生、同学之间的关系。

   2. 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毕业研究生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校内外各项安全条例。切实做到防火(注意对实验室的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保管,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防诈骗、防传销、防抢劫、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如需外出外出务必履行请假手续,导师同并在院系备案,杜绝夜不归宿、私自外出旅游或到河流、湖泊或无人看管的水库游泳。外出做课题或求职研究生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谨慎接触陌生人,提高警惕防止受骗上当,确保旅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特殊情况下应立即报警。在外要主动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所在班级、同学保持联系,以防错过毕业季工作安排,有疑问可随时与相关老师取得联系。

      3. 注意食宿安全。在校毕业研究生要注意食品、药品安全。食用未获卫生许可证的摊点作坊所销售的餐饮品,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不过量饮酒,不暴饮暴食、保持良好个人饮食习惯,无医生处方严禁随意使用处方药

      4. 注意文明离校。毕业研究生不得酗酒闹事,或有其它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不得有打架起哄,乱扔杂物,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要继续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研究生干部以及毕业班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等研究生组织在文明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离校氛围。

      最后预祝同学们平安健康,前程似锦!

                                           研究生院

                                      2019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