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研究生安全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全体2019届毕业研究生:

我校2019届研究生毕业工作已启动,2019届共有2000余名研究生毕业(含在职申请学位人员),为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管理,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文明、奋进的离校氛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暨授位典礼

时间安排:7月2日上午8:30

典礼地点:校本部电影院

毕业典礼相关事项见专门通知

二、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6月30日前)

步骤1:离院手续办理(二级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离院方案和本院系离院申请单

离院手续(必须导师签字、院系同意,按所在院系要求完成研究生离院审核)。

备注:各临床院系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按计划完成培养方案。

步骤2:离校手续办理。

可参见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19届毕业生离校办理须知》;研究生完成离院手续和离校手续后,方能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研究生离校手续进程查询:

缴费情况和离校各事项办理情况查询方式参见附件1“六、缴费情况和离校办理情况查询方式”。建议毕业生通过一卡通或登录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离校手续查询。

步骤3:证件领取

院系领证环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7月2日下午13:30-17:30到校本部图书馆办事大厅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资料。

毕业生领证环节:完成上述所有离校手续后,毕业研究生携带院系规定材料(院系要求)和研究生证,到本单位指定时间、地点完成离校审核,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院系离校审核环节:

(一)院系需安排专门人员审核毕业生离校手续是否完成,并对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情况签字确认。院系可通过登录财务处固定网址(校本部院系)或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各临床学院)对离校情况进行审核。

(二)院系需及时注销本单位毕业生的研究生证。

领取内容: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备注

1.离院系手续请毕业研究生自行到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在离院系申请单签字盖章(导师签字、院系同意),办理完成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离校手续请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否则影响正常离校手续办理。2019年校本部毕业研究生搬离寝室最后时间不得超过7月8日。退宿详情稍后见学生社区管理科随后通知。

温馨提示:

1.毕业生需完成离院、离校手续后才能领取证书。

2.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按院系培养方案完成轮转计划。

3.委托代领:研究生若需他人代领毕业证、学位证等重要材料,请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申请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

4.定向委培领取办法:统招定向和统招委培研究生,只能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由研究生院统一邮寄至本人单位。如有本人领取,必须有原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5.个别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同学,可按院系要求时间到本院系有关部门领取。

6.院系审核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所收材料自行留存备查。

重要提示:

毕业证、学位证唯此一份,领取后请务必妥善保存,遗失后不能补办。

三、毕业生报到证改派

改派登记时间:7月4日9:00—11:00、15:00—17:00

改派登记地点:袁家岗校区图书馆办事大厅

改派报到证领取时间:7月5日16:00—17:30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上午需在教委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印制报到证)

改派携带材料

1.已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1)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2)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及原单位就业协议书(原协议一式三份,解约函需加盖有关部门鲜章)

(3)原《报到证》

2.待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1)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2)原《报到证》

温馨提示:按往年惯例,办理毕业生需缴纳调整改派费,学校统一交至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毕业生档案整理

材料收集整理:6月初—6月30日

档案集中整理:7月3日—7月8日

邮寄时间:7月10日左右

备注:2019届研究生档案寄送全部通过大坪邮局EMS档案寄送方式发送。因任务量极大,为保证在规定时间完成邮寄,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安排老师或负责任研究生同学参与归档整理,提前协助做好档案去向登记工作。

五、认真做好毕业阶段安稳工作

毕业阶段安稳工作,请遵照5月23日学校“2019届研究生毕业工作会”中研究生安稳工作要求执行。

1.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毕业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要主动与学生加强交流,及时了解情况,排除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未就业、未毕业研究生的关心指导。

2.各学院要继续加强毕业生安全管理,要加强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教育。杜绝在校外住宿和夜不归宿,严禁酗酒滋事,并加强人身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提醒毕业研究生注意宿舍安全,合理用电,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3.毕业研究生本人不得酗酒闹事、不得打架起哄、不得乱掷杂物、不得损坏公物、不得乱涂乱画、不得无假外出;未经导师和院系批准,不得有出国或到其他城市的行为。

4.继续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研究生干部以及毕业班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等研究生组织在文明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离校氛围。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0日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1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