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2019年中秋节放假通知》以及《2019年国庆放假安排》,为维护我校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中秋节9月13日至9月1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9月29日(周日),10月12日(周六)上班。

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有关文件规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中秋、国庆期间假期可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

二、各培养单位要开展对研究生的安全专题教育,加强对研究生进行防侵害、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放假前务必完成对研究生公寓、实验室、轮转临床科室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巡查,仔细排查目前研究生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信息。排查信息表(附件1)请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9月25日12:00前交至研究生院王纳仕老师处。

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如遇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院系主要负责人需一小时内到岗。执行周报制,各培养单位请于每周五中午11点前将本周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报至研究生院王纳仕老师处。9月25日—10月10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全体研究生务必增强节日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校内外各项安全规定。留校研究生务必遵守实验室和轮转科室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做到防火(注意对实验室的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保管,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外出的研究生务必告知导师同意,并在院系备案。在校外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谨慎接触陌生人,谨防上当受骗。在校内外研究生都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远离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桥梁等地带,不前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严禁到没有安全设施的河流、湖泊或水库游泳或有翻越围墙、栅栏等危险行为。

注意食品、药品安全。不食用未获卫生许可证的摊点作坊所销售的餐饮品,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不酗酒,保持良好个人饮食习惯,无医生处方严禁随意使用处方药,防止意外发生。

研究生院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安排:

9月13日 吴婧, 9月14日 胡伟力,9月15日 王体春,10月1日 陈锴,10月2日 刘尚静,10月3日 袁飞,10月4日 王纳仕,10月5日 刘小平,10月6日 杨成龙,10月7日 庞才双

假期学校联系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023-68485695

学校政务值班电话:023-68480326

研究生院各办公室电话:023-68485368,023-68485540,023-68485268,023-68485682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安全隐患排查报表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