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寒假期间安全和新学期报到注册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6   浏览次数:

 

各院系、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寒假休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学校于2020年1月18日—2月13日进入寒假阶段。为使研究生能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将研究生寒假安全及开学报到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须知

(一)寒假时间

2020年1月18日起放假4周2月14日报到注册,2月17日正式上课。(参照校历本专科放假时间)

(二)寒假安排

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有关文件规定,各院系研究生假期安排由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实际需要,参照学校通知自行制定。

原则上仅2019级学术学位新生第一学期有寒假。

二、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全体研究生务必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条例,假期留校研究生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吸烟、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或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烹煮食物或焚烧物品,禁止在校内和附属医院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切实做到人走电关。研究生公寓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或以其它方式堵塞消防通道,坚决防止火灾。

(二)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研究生寒假在校期间务必注意在学习、生活中的人身安全,在临床和实验室继续完成临床训练和进行实验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临床科室和实验室的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尤其注意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外出的研究生请务必锁好门窗,不在宿舍里存放大额现金和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防诈骗,警惕“中奖”、“淘宝退款”、“冒充老师要求汇款”等新型网络诈骗,不将个人身份证件或其它证件借予他人,不轻易透露个人和家庭成员信息。寒假期间单独住宿的研究生请到宿管处备案登记。

  夜间外出的同学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女生外出要结伴而行,尽量不要晚归,学生宿舍禁止留宿任何校外人员。

    注意食品、药品安全。不食用未获卫生许可证的摊点作坊所销售的餐饮品,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不酗酒,保持良好个人饮食习惯。无医生处方严禁随意使用处方药,防止意外发生。

(三)注意安全离校。寒假期间在读研究生外出务必征得导师、院系同意,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校本部住宿的研究生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完善个人寒假期间的留校和离校信息,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点击“研工管理”中的“学生留校登记”完善相关信息,个人端显示“未审核(已提交)”即可。外出研究生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远离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桥梁等地带,不到尚未开发或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严禁翻越围墙、栅栏等危险行为。在校外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要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船等交通工具,谨慎接触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

三、寒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

    (一) 导师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务必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生导师务必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研究生的关心和指导,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强化留校研究生安全意识教育和责任落实,对在临床和实验室进行科研的研究生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管,提醒研究生严格按照临床科室和实验室的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尤其注意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对失查失责、导致假期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二)各培养单位工作要求

1. 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各培养单位务必在1月13日前对全体研究生进行寒假安全教育,深入排查目前安全隐患,排查师生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正面引导研究生正确面对来自学业、生活中的各种压力,理性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对研究生公寓、科研平台和轮转科室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2. 落实值班制度:安排寒假值班老师,负责对留校研究生的实验室、宿舍、临床训练等情况进行巡查。院系值班老师和研究生导师要主动深入学生群体,对寒假留校、特别是春节期间不回家的研究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慰问,重点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 完成信息上报:各培养单位需在2020年1月15日17:00前将寒假期间二级院系研究生安稳工作报送表加盖公章后返回至研究生院王纳仕老师处,联系电话:68485268。

(三)新学期注册

1. 注册对象

在籍在册的三年制统招研究生(含往届延迟答辩研究生、缓授位研究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5+3转段本硕连读学生、在职申请学位人员。

2. 网上注册

各位研究生同学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学期注册(遗忘密码请在所在院系秘书处查询),网上注册时间:2月14日—2月24日。(提示;个人端口显示“待审核”状态即可,研究生院会对“待审核”状态进行集中处理)

备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研究生信息注册,导致本人无法正常使用研究生信息系统的,可经导师同意后,到所在院系进行网上注册。

3. 注册盖章(培养手册和研究生证)

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5+3转段同学)完成网上注册后,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携带研究生证和培养手册,统一在2月20日、21日在规定时间(每天9:00—11:00,15:00—17:00)集中到图书馆办事大厅盖章。

恭祝大家新春快乐!

 

假期学校联系电话: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023—68485695      

研究生院各办公室电话:  

023—68485614               023—68485682

023—68485268               023—68485368

023—6848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