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全体2020届毕业研究生:
我校2020届研究生毕业工作已启动,为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管理,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文明的离校氛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办理离院手续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往年本单位研究生离院情况,自行制定离院方案、完成离院审核。
二、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步骤1:离校手续办理
主要部门和环节(环节办理次序不分先后,可同步完成):
部门 |
离校内容 |
后勤管理处 |
毕业生归还公物、水电费结清,退房手续办理,审核毕业生离校手续等 |
图书馆 |
退还图书、费用清理等相关离校手续 |
附属大学城医院 |
毕业生医保停保相关手续办理 |
财务处 |
清理学生欠费、完清学生学费、杂费及医疗费等相关手续,办理校园卡退款手续 |
资产管理处 (原设备处) |
研究生因租赁设备、动物实验、试剂耗材等 |
实验动物中心 |
临检中心 |
研究生院 |
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等 |
备注:户、档、关系转接办理见专项工作通知要求办理(就业单位未定,可留学校保管两年)。
相关办理程序见《各部门2020届毕业生离校办理须知》。
研究生离校手续进程查询:
缴费情况和离校各事项办理情况查询方式参见附件“财务处2020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毕业生可通过一卡通或登录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离校手续查询。
步骤2:证件领取
院系领证环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7月2日上午9:00-11:00在校本部东教楼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获奖证书等资料。
毕业生领证环节:完成所有离校手续后,毕业研究生携带院系规定材料,7月2日下午到院系指定时间、地点完成离校审核,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获奖证书等。
院系离校审核环节:
1.院系需安排专门人员审核毕业生离校手续是否完成,并对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情况登记。院系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对离校情况进行审核。
2.院系需及时注销本单位毕业生的研究生证。
备注:
1.委托代领:研究生若需他人代领毕业证、学位证等重要材料,请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申请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
2.定向委培领取办法:统招定向和统招委培研究生,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由研究生院统一邮寄至本人单位。如有本人领取,必须有原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3.个别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同学,可按院系要求时间到本院系有关部门领取。
4.院系审核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所收材料自行留存备查。
5.离校手续请务必于7月1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证件领取办理。离校时间原则上最迟不超过7月5日。
6.毕业证、学位证唯此一份,领取后请注意妥善保存,遗失
后不能补办。
三、毕业生报到证改派
2020届毕业生派遣时间为6月29日,各院系需提前3天完成2020届研究生就业数据录入,确保报到证打印顺利。
报到证打印后,毕业生更换报到证,按重庆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0届毕业生要求办理改派,后续专项通知。
四、毕业生档案整理
档案集中整理:7月3日—7月8日
预计邮寄时间:7月中旬
联系电话:02368485268
五、未返校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未返校2020届研究生,可通过委托同学方式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离校。如需入校办理行李搬运等事务,集中于7月2日和7月17日返校一天入校办理。研究生申请进入校园前,学院进行健康审核,学生提供健康码和返校安全承诺书,并将近14天行踪统一报给学院审核,审核无问题后,发放入校证明。返校同学凭入校证明和研究生证(或身份证)进入校园,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六、认真做好毕业阶段安稳工作
1.各学院要继续加强毕业生安全管理,加强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教育。加强人身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提醒毕业研究生注意宿舍安全,合理用电,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2.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毕业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要主动与学生加强交流,及时了解情况,排除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未就业、未毕业研究生的关心指导,尤其是做好重点地区和贫困研究生就业帮扶。
3.毕业研究生要继续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打架起哄、不得乱掷杂物、不得损坏公物、不得乱涂乱画、不得无假外出。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证明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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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年 月 日 点- 点返校办理离校手续。 学院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