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暑期安全和新学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3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暑假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为确保研究生暑期安全和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研究生暑期及报到注册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期时间安排

(一)暑期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8月27日研究生暑期假期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定并实施。

(二)信息登记

研究生确因科研、论文、临床工作因素必须暑期留校的,经导师和院系同意后,可以申请留校。

全体研究生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如实完善个人暑期的留校和离校信息,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点击“研工管理”中的“学生留校登记”完善相关信息,个人端显示“未审核(已提交)”即可。

研究生应如实填写留校、离校信息,相关信息报学校保卫处、后勤等部门备案。7月13日以后,研究生征得导师和院系同意,可以离校。未申请留校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于7月17日前离校,离校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中途返校,返校具体要求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见后续通知。


二、加强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一)导师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务必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生导师务必加强对暑期期间研究生的关心和指导,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强化留校研究生安全意识教育和责任落实,保持与学生适时线上沟通,时刻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个别学生情绪波动,对在临床和实验室进行科研的研究生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管,对失查失责、导致假期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二)各培养单位工作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

各培养单位务必在7月16日前对全体研究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深入排查目前安全隐患,排查师生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正面引导研究生正确面对来自学业、生活中的各种压力,理性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对研究生公寓、科研平台和轮转科室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2.持续加强留校健康管理

各院系要教育引导暑期留校学生遵守校内防疫各项规定,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晨(午)检制度》要求,按时晨(午)检,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身体不适症状或发现他人有相关症状要及时向院系健康管理老师,情况上报研究生院,按《重庆医科大学疫情防控应急措施》流程处置。

学校疫情防控总调度联系电话:023-68480326。

应急医护人员电话:15023044120,68486728。

在各临床医院的研究生应急措施按医院应急办法执行。

3.做好离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各院系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向学生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学生健康筛查和接触史、旅行史排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

 4.落实暑期值班制度

安排暑期值班老师,负责对留校研究生的实验室、宿舍、临床训练等情况进行巡查,保持信息畅通,制定应急预案,如遇突发紧急安全事件需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根据研究生培养差异,非校本部住宿研究生暑期管理,由根

据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实际,完善暑期研究生管理要求。

5. 完成信息上报

各培养单位需在2020年7月15日17:00前将暑期期间二级院系研究生安稳工作报送表加盖公章后返回至研究生院王纳仕老师处,联系电话:13627628667。 

 

三、研究生暑期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全体研究生务必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条例,留校研究生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或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烹煮食物或焚烧物品,切实做到离开时关好水电。研究生公寓需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或以其它方式堵塞消防通道,坚决防止火灾。

  (二)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研究生务必注意在学习、生活的自身安全,在临床和实验室继续完成临床训练和进行实验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临床科室和实验室的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尤其注意高温环境下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和保管。暑期期间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留校研究生原则上不离开校园外出。因特殊原因需外出的,须学校审批同意,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预定线路外出。外出期间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部卫生,尽量不在公共场所聚集,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或交谈。

夜间外出的同学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女生外出要结伴而行,尽量不要晚归,学生宿舍禁止留宿任何校外人员。

注意食品、药品安全。不食用未获卫生许可证的摊点作坊所销售的餐饮品,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不酗酒,保持良好个人饮食习惯。无医生处方严禁随意使用处方药。

(三)注意安全离校。暑期在读研究生外出务必征得导师、院系同意,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四)暑期离校的研究生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路途中随时和导师、院系和家人保持联系,以便有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协助处理解决。离校研究生务必锁好门窗,不在宿舍里存放大额现金和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物品,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提前返校或中途返校,返校时间和方式待学校另行通知。在校外期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谨慎接触陌生人,不暴露个人信息,不轻易接受“热心人”的帮助或求助于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校外居住期间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在公共场所聚集,非必须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

    夏季为雷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多发季节,容易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校内外研究生都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远离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桥梁等地带,不前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严禁到没有安全设施的湖泊或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进入的游泳池游泳。

四、报到注册

(一)注册对象

在籍在册的三年制统招研究生(含往届延迟答辩研究生、缓授位研究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5+3转段本硕连读学生、在职申请学位人员。

(二)网上注册

各位研究生同学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学期注册(遗忘密码请在所在院系秘书处查询),网上注册时间:8月28日—9月7日。(提示;个人端口显示“待审核”状态即可,研究生院会对“待审核”状态进行集中处理)

备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研究生信息注册,导致本人无法正常使用研究生信息系统的,可经导师同意后,到所在院系进行网上注册。

(三)注册盖章(培养手册和研究生证)

研究生完成网上注册后,以院系为单位现场报道,加盖培养手册和研究生证注册章。

温馨提示:

未按规定按时注册的研究生,严格按照重医大【2014】348号文件《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研究生奖助发放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研究生缴费、参保

   见学校财务处和医保办后期工作通知。

暑期联系电话,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023—68485695 ;

研究生院各办公室电话:023—68485614; 023—68485682;

023—68485540 023—68485368 ;023—68485268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