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2020年中秋、国庆放假安排》以及《关于做好十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研究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中秋、国庆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9月27日(周
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有关文件规定,各院系自行安排中秋、国庆假期安排。放假期间不安排各类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校外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校园封闭校内场地均不对外开放。
二、 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
(一)导师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研究生导师务必加强对假期期间留校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思想动态,必要时进行心理干预,防止发生极端事件。对仍在临床和实验室的研究生要进行安全指导和监管,对失查失责、导致假期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二)各院系工作要求
1. 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
各院系要落实研究生节假日安全教育制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正面引导研究生正确面对来自学业、生活中的各种压力,理性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对研究生公寓、科研平台和轮转科室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如遇涉及研究生安全的突发事件院系主要负责人需一小时内到岗。
2. 持续加强留校健康管理
各院系要教育引导假期期间留校学生遵守校内防疫各项规定,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身体不适症状或发现他人有相关症状要及时向院系健康管理老师,情况上报研究生院,按《重庆医大学疫情防控应急措施》流程处置。
学校疫情防控总调度联系电话:023-68480326。
应急医护人员电话:15023044120,68486728。
在各临床医院的研究生应急措施按医院应急办法执行。
3. 做好离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各院系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向学生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外出行程可追踪,持续做好学生健康筛查和接触史、旅行史排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
三、 研究生假期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
全体研究生务必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条例,留校研究生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或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烹煮食物或焚烧物品,切实做到离开时关好水电。研究生公寓需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或以其它方式堵塞消防通道,坚决防止火灾。
(二)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全体研究生务必注意在学习、生活的自身安全,在临床和实验室继续完成临床训练和进行实验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临床科室和实验室的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外出期间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学校门岗管理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部卫生,尽量不在公共场所聚集,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或交谈。
夜间外出的同学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女生外出要结伴而行,尽量不要晚归,学生宿舍禁止留宿任何校外人员。注意食品、药品安全。不食用未获卫生许可证的摊点作坊所销售的餐饮品,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不酗酒,保持良好个人饮食习惯。无医生处方严禁随意使用处方药。
(三)离校的研究生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路途中随时和导师、院系和家人保持联系,以便有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协助处理解决。离校研究生务不在宿舍里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在校外期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谨慎接触陌生人,不暴露个人信息,不轻易接受“热心人”的帮助或求助于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校外期间减少在公共场所聚集,减少不必要外出旅游观光和社会实践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向所在学院报备外出活动的时间和路线安排,非必须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
假期学校联系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023-68485695
学校政务值班电话:023-68480326
研究生院各办公室电话:023-68485368,023-68485540,023-68485268,023-68485682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