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届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毕业生基本情况的全面反映。为保证其统一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培养单位组织2021届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并打印盖章(须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表格电子版已上传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

二、填写过程中,所有空白处都必须要填写。填写时一律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签字笔,字迹要清楚。

三、交表时间及地点:各培养单位统一将填好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收齐,并按学号排序好于2021年6月30日前交研究生院统一盖章。

四、研究生院将逐份检查,做好交接。未按要求填写的,予以退回。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30日